近日,銀監會發佈了《關於實施陽光信貸工程的指導意見》和《關於實施富民惠農金融創新工程的指導意見》,引領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啟動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陽光信貸”和“富民惠農金融創新”三大工程。
據了解,《關於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的指導意見》從8個方面明確了有效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的工作方法:重點加大鄉鎮及以下網點布設力度;多種形式開展定時定點流動服務方式;廣泛布設ATM機、POS機等金融電子機具;依託農戶家庭、商戶和農村社區不斷加大金融自助服務終端推廣力度;有效提升銀行卡應用水平;加大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等現代支付結算渠道的推廣應用;加強銀村(社區)合作,建立與村委會、社區服務中心的信息溝通與共享機制;進一步推進面向農村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宣傳與教育等。
《關於實施富民惠農金融創新工程的指導意見》著眼于解決農村“貸款難”、“擔保難”問題,重點強化産品創新和擔保方式創新。在産品創新上,強調要根據農村金融服務對象、行業特點、需求差異,細分客戶群體,積極開發符合農村經濟特點和農戶消費習慣的金融産品。開發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信貸産品等。在擔保方式創新上,提出鼓勵將法律法規不禁止、産權歸屬清晰的各類資産作為貸款抵質押物;加強與保險機構合作,鼓勵以政府資金為主體設立的各類擔保機構為涉農業務提供融資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