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8月24日電(記者胡蘇)福建省物價局日前出臺舉措,進一步加強針對廉租房租金、公共租賃房租金、經濟適用房價格、限價商品房價格的管理和監督。根據相關部署,福建省物價部門還將重點查處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銷售過程的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按照福建省物價部門出臺的管理辦法,對於政府提供給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廉租住房,其租金實行政府定價,制定和調整租金標准將與當地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
公共租賃住房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其租金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制定和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應當以保證正常運營和維修管理為原則,綜合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按照不同地段或不同區域、不同房屋類別等因素合理確定。
對於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銷售價格由價格部門會同住房保障部門,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利潤的基礎上確定並向社會公佈。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與城市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
對於主要面向城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限價商品住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銷售價格應當在綜合考慮土地取得費用、建設及管理成本、稅金和合理利潤的基礎上,參考周邊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一定比例合理確定。
記者了解到,今後福建省物價局還將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價格和收費的監管,重點檢查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銷售過程的各種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