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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四次例會在廣州舉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11日 15時07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州12月11日電(記者 張建華)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合會)第四次例會11日在廣州舉行。

    大陸方面召集人、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在致辭中説,兩岸經合會第三次例會以來,兩岸雙方積極進取,善意溝通,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工作進展。雙方完成了投保協議和海關合作協議的商談,提交兩會簽署;積極推動兩岸服務貿易和貨物貿易協議的商談。此外,雙方還啟動了爭端解決協議的商談,積極推進兩岸産業合作,建立了制度化的合作機制。兩岸經貿團體互設機構已完成審批程序,即將掛牌運行。

    鄭立中表示,在當前嚴峻經濟形勢下,兩岸需要同舟共濟,共克時艱,充分利用各項政策措施,不斷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層次,通過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實現互利共榮;兩岸需要加強合作,優勢互補,實現大陸資源和市場優勢與台灣管理優勢的有效結合,通過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共同發展;兩岸需要擴大開放,減少限制,採取更為積極有效的措施,在大陸積極支持台資企業轉型升級,積極開拓內需市場的同時,台灣需持續優化投資環境,減少投資限制,引導大陸企業積極入島投資。

    台灣方面召集人、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在致辭中表示,兩岸投保協議和海關合作協議已經順利簽署,雙方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已申請獲准,即將順利掛牌。這些進展代表ECFA後續協商已經逐步落實,成果逐步累積擴增,象徵兩岸制度化協商穩定運作,兩岸經貿合作架構進一步深化。

    高孔廉表示,雙方應珍惜ECFA實施以來取得的成果。他提出以下三點期許:儘快完成ECFA服務貿易、貨物貿易以及爭端解決等後續協議的協商;具體落實ECFA相關工作包括早收計劃的執行,以及新簽署的投保協議和海關合作協議的執行;繼續加強兩岸經濟合作。

    會議將聽取經合會各工作小組的彙報並對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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