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2月27日電(記者 王橙澄)貴州近日出臺新規,推進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的信用體系建設,並實行網上實時反饋和跟蹤監管。司法鑒定利害關係人認為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在執業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或有關部門投訴。
記者日前從貴州省人大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司法鑒定作為一種科學證據,對查明案件真相,認定案件性質起到關鍵作用。據統計,截至目前,貴州省經司法廳審核和備案登記的鑒定機構184家,執業鑒定人員2057人,業務範圍涵蓋了法醫、物證、聲像、建築工程等20多個類別,基本滿足了訴訟、行政處罰、仲裁等需要。
但實踐中出現的多頭鑒定、久鑒不決和鑒定名冊不統一、鑒定意見不一致等問題,令司法機關和當事人無所適從,影響了司法效率和司法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社會各界對司法鑒定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為此,貴州省人大對《貴州省司法鑒定條例》進行了修改完善,出臺了《貴州省司法鑒定條例修正案》,並將於2013年1月1日開始施行。
修正案從法律上將偵查部門所屬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實行備案登記納入統一管理範疇,為司法行政部門依法行使司法鑒定管理職權,做好司法鑒定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同時對司法鑒定中的重復鑒定、多頭鑒定、久鑒不決等問題從法律層面進行規範。規定重新鑒定以兩次為限,對初次鑒定有爭議的重大疑難鑒定事項,或經兩次鑒定後仍有爭議的鑒定事項,司法機關在決定進行再次鑒定前,可委託省司法鑒定專業委員會出具專家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