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問責力度
——審計署回應“屢審屢犯”等社會關注問題
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 (新華社記者) 審計署16日向社會公佈了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
“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再審計-發現類似問題-再整改……”翻開歷次審計公告,不難發現,“屢審屢犯”現象大量存在,使公眾都感到了“審醜疲勞”。是説一套做一套嗎?還是整改力度不夠?審計署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回應。
審計的根本目的不是查處問題,而是降低問題發生的幾率
問:這些年,社會關注點逐漸從審計發現的問題向這些問題的整改情況轉移,您怎麼看待審計與整改的關係?
答:作為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一個“免疫系統”,查處問題不是審計的根本目的,根本目的是通過揭示問題促進整改、推動完善制度健全法制,減少問題産生的根源,降低問題發生的幾率。所以,加強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非常重要。
按照工作職責,每一個審計項目結束後,審計機關要向被審計單位出具審計報告,並針對發現的問題分情況進行處理。對於審計查出的違規違紀問題,其中屬於審計職權範圍的,審計機關直接下達審計決定,提出處理處罰意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不屬於審計職權範圍的,審計機關出具移送處理書,移送其他部門進行處理處罰。對於審計發現的管理不規範、體制制度方面的問題,審計機關也會提出具體的審計建議,以促進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和深化改革。
五年來審計整改共挽回和避免損失300多億元
問:既然整改工作這麼重要,那麼這些年的總體情況怎麼樣呢?
答:從這些年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看,審計發現的絕大多數問題得到了整改。2008年以來,針對每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中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地區通過各種方式整改4500多億元,挽回和避免損失300多億元,糾正違規用地120多萬畝;有近2000多人被依法逮捕、起訴、判刑或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根據審計建議完善規章制度6900多項。應該説,整改的總體效果是好的。
體制機制制度的完善有助於預防問題發生
問:您提到,近年來整改總體效果是好的,但為什麼仍有很多問題“屢審屢犯”?
答:客觀上講,確有一些問題“屢審屢犯”,這些問題成因複雜,需要我們辯證地、具體地來分析和看待。首先,我國現行法規中明確規定了審計機關的職責、範圍和對象,每年審計工作報告中涉及的審計範圍和審計對像是相對固定的,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發現的問題類型與往年也有相似之處,這就容易給公眾一種“老面孔、老問題”的感覺。其次,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健全和完善過程中,一些經濟制度還不能夠完全適應實際情況,一些單位和人員嚴格依法辦事的觀念樹立不牢等。
對拒不整改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問:對於今後進一步加強整改工作,審計機關有何建議?
答:加強整改需要各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發揮合力。我們建議:一是明確被審計單位和審計機關在整改中的責任,明確和強化被審計單位依法必須整改的責任;二是要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問責力度,對於拖延、推諉甚至拒不整改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三是將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督辦和考核內容,同時建立整改情況通報公報制度,以公開促整改;四是在糾正違規違紀問題的同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重視審計提出的建議,及時修訂和完善制度,切實強化內部控制和管理,不斷提高依法理財和依法行政水平;五是積極推動改革,以改革的方式解決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問題,從根本上剷除滋生問題的土壤。
審計署公佈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結果
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張曉松)審計署16日向社會公佈了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
截至2012年10月底,各被審計單位通過上繳國庫、歸還原資金渠道、補徵稅款、收回貸(借)款、調整賬目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1055.98億元,通過補辦手續、清退土地等方式整改違規徵地用地30.75萬畝,挽回和避免損失137.14億元;根據審計建議,制定完善規章制度1600多項。審計發現的112起案件線索及其他問題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後,已有660多人被依法處理。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審計發現的絕大多數問題得到了整改。應該説,整改的總體效果是好的。
去年6月,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關於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要求國務院責成有關部門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處理,切實進行整改,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落實結果。國務院十分重視這項工作,專門召開常務會議部署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認真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