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和查處嚴重鋪張浪費問題”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談發揮審計監督作用貫徹落實“八項規定”
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新華社記者張曉松)不久前,黨中央出臺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審計署有關負責人日前就此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審計機關將密切關注各地各部門落實“八項規定”相關情況,揭露和查處嚴重鋪張浪費等問題。
問:從近年來的審計情況看,各部門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方面情況如何?
答:近年來,審計署在組織開展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等工作中,注重檢查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有關厲行節約要求、壓縮一般性支出等方面的情況,特別是採取了審計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不斷加強對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的審計監督。
如在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審計中,審計署對上述“三公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了重點審計。從審計情況看,“三公經費”預算執行情況總體上是好的,但仍有個別部門存在超標準列支“三公經費”現象。我們還發現,由於“三公經費”存在概念不清晰、口徑和標準不夠規範等問題,也不利於發揮約束和控製作用。這些問題,在去年向全國人大的審計工作報告中和審計結果公告中都有反映。
問:作為公共財政“衛士”,審計機關在落實“八項規定”方面將發揮哪些作用?
答:中央在出臺“八項規定”時已經明確,審計部門每年要對各地區各部門會議活動等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查。
前不久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劉家義審計長明確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把各地區各部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相關要求的情況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
近期,審計署又專門出臺具體實施意見,要求各級審計機關,進一步加大對中央“八項規定”落實情況審計力度,重點檢查會議費、招待費、出國費和公車購置費等安排使用情況,揭露和查處嚴重鋪張浪費、財政資金損失、國有資産流失、重大資源毀損及效益低下等問題,促進勤儉節約,促進把寶貴的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促進不斷改進工作作風。
問:審計機關作為監督者,自身又如何落實好中央的“八項規定”呢?
答:“打鐵還需自身硬”。審計機關要監督別人,自己首先就要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堅持用鐵的紀律打造讓人民放心滿意的“審計鐵軍”。
審計機關一直把依法審計作為審計工作的最高準則,把文明審計作為審計工作的“保障線”,把審計質量作為審計工作的“生命線”,把廉潔自律作為審計工作的“高壓線”,要求審計人員嚴格執行“八不準”等審計紀律。近期,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審計署又專門出臺實施意見,從嚴守審計紀律、改進調查研究、簡化公務接待、精簡會議活動、嚴控慶典活動、減少文件簡報、規範出訪活動、厲行勤儉節約、提高審計效率等方面提出18項具體要求,並要求地方審計機關參照執行。今年底,署機關各單位、各派出機構將對本單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報署辦公廳。在各單位自查基礎上,辦公廳等還將組織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在系統內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