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1月31日電(記者 陳文廣)臘肉因風味獨特,保存時間長,廣受南方百姓歡迎。湖南安化縣商販姚依平卻將病死豬肉與凍肉混合,製成劣質臘肉50噸,銷售總金額達100萬元。1月31日,安化縣法院以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一審判處姚依平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24日期間,姚依平在未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安化縣長塘鎮自己家中建立臘肉製品生産小作坊。為了降低生産臘肉的成本,賺取非法利益,姚依平先後在益陽市桃江縣武潭鎮龔某某處收購病死豬肉7噸,並從其他地方收購部分病死豬肉,與從國家儲備庫購進的冷凍肉混在一起,與其妻子等人加工成“姚四臘肉”出售。在此期間,共製成臘肉50噸。然後以每斤2至14元的價格銷售給長沙市、西安市等地的多名經銷商,銷售總金額達1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姚依平在腌制臘肉的過程中,使用了工業鹽和亞硝酸鈉。同時,為了使臘肉的顏色好看,便於銷售,又添加了檸檬黃、日落黃、胭脂紅、焦糖色等肉類食品中禁止添加的色素進行調色。
2012年2月24日,姚依平正在製作臘肉的過程中,被當地公安機關當場查獲,並扣押已經腌制好的臘肉300公斤、成品臘肉1.9噸、生豬肉5.1噸、正在熏烤的豬肉200公斤,同時還扣押了其用於製作臘肉的工業鹽、亞硝酸鈉,色素檸檬黃、胭脂紅、焦糖色、日落黃等添加劑。2月25日,公安機關將扣押的豬肉和臘肉予以銷毀。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姚依平行為已構成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