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市出臺制止奢侈浪費“11項禁令”,要求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不折不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凡違者,當事人一律先免職再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領導直至主要領導的責任。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的第一個春節即將到來,公款吃喝、鋪張浪費的現象能否得到遏制,成為公眾普遍關心的話題。在這個時候,武漢出臺禁令,相信在“重典”之下,奢侈浪費之風必將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來,各地曾出臺不少文件,治理大吃大喝、奢侈浪費的行為,有些地方的處罰力度不亞於武漢。然而,實際效果卻並不盡如人意,甚至出現風頭來時有所收斂,風頭過後一切如常的現象。
為何一面是制度嚴令的威懾,一面是一些領導幹部依然我行我素?究其原因,還是責任追究不徹底。我們常説,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近段時間,一些幹部因公款吃喝、奢侈浪費受到了嚴厲處罰,但按他們的話講,自己是撞上了“槍口”,感覺挺“冤”。這種情況告訴我們,在整治奢侈浪費的制度規定與實際落實之間,往往缺乏橋梁,解決了如何及時有效發現奢侈浪費行為這個問題,遏制奢侈浪費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公款吃喝、大肆浪費的根本原因是,一些部門的權力過大,缺乏應有的約束;一些地方和部門公共財政預算的執行力弱,缺少應有的管控。更重要的是,公眾缺乏監督的平臺,導致懲治奢侈浪費存在空隙和盲點。這些問題都有待於我們進一步健全發現機制。從根本上講,遏制奢侈浪費必須嚴格將“三公”支出納入財政預算,一旦出現問題就能及時亮出紅燈,查處起來也相對容易。
從現實情況看,廣大老百姓是公款揮霍浪費的直接受害者,他們內心深處最有反對奢侈浪費的毅力與決心。正如毛澤東同志在新中國成立前夕所説的,“只要人人都起來監督政府,政府就不敢懈怠”。健全懲治奢侈浪費的發現機制,就要想方設法為公眾監督提供便利條件,從而切實堵塞漏洞,把權力關進籠子裏。如何在這方面創建一種順暢的機制,搭建一個有效的平臺,與出臺一些嚴厲的措施相比,會更加考驗各級政府的智慧和能力。(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