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3月4日電(記者 齊雷傑)今後,河北省出現空氣重污染情形時,將採取“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停駛部分公務用車”“對機動車實施區域限行或尾號限行”等強制性措施應對。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霧霾天氣席捲全國多個地區,PM2.5不時爆表,令不少公眾“談霾色變”。記者從河北省政府獲悉,按照最新出臺的《河北省空氣重污染應急管理辦法(暫行)》,今後環保和氣象部門聯合發佈空氣重污染預警信息後,政府將根據空氣重污染級別,採取多種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應對。
這些強制性措施包括:確保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重點排污單位減少或停止污染物排放;減少或停止施工場所揚塵污染;延長道路保潔時間,增加灑水壓塵作業頻次,提高機械化清掃率;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停駛部分公務用車;加強公交運力保障,對機動車實施區域限行或尾號限行;採取人工影響局部天氣措施等。
按照辦法,出現空氣重污染情形,政府還應提醒公眾特別是易感人群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要減少或停止室外活動,戶外作業人員減少或停止戶外作業,並減少或暫停戶外大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