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3月11日電(記者 陳冀)廣州市政府11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未來廣州重大民生問題將由公眾代表參與決策,公眾代表參與決策的重要平臺是公眾意見徵詢委員會,實現“先徵詢民意後作決策”。
廣州市政府最新出臺了《公眾意見徵詢委員會制度》,進一步規範政府重大民生決策過程中徵詢民意的環節。其核心內容為:政府重大民生決策,均應以公眾意見徵詢委員會的形式,吸納市民公眾代表,包括有利益關係的市民或團體代表參與對擬議決策事項的討論,其討論意見作為政府決策的重要參考。
據廣州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謝博能介紹,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涉及土地利用、徵地拆遷、環境保護、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人口計生、文化教育等諸多方面。“今後關係市民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廣的重大民生決策事項,原則上均應成立公眾意見徵詢委員會。應當成立公眾意見徵詢委員會而沒有成立的,不得提交領導集體決策。”謝博能稱。
據了解,公眾意見徵詢委員會遵循“一事一會”的原則,在決策事項擬議階段成立,到決策完成時終止。委員會成員一般不少於15人,由專業人士代表、直接利益相關方代表、市民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構成。他們對相應決策事項享有知情、參與和獨立自主地表達意見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