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記者 王立彬)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對全國36個市(區)的土地抵押融資情況開展督察發現,943個項目涉及違規抵押貸款1039.22億元,涉及土地面積29.63萬畝。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22日發佈的《國家土地督察公告》指出,地方土地違規抵押融資主要表現為:違規給集體土地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用於抵押融資;未履行土地出讓、劃撥等供地程序,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違規供地並登記用於抵押融資;違規擴大土地儲備實施主體,收儲土地用於抵押融資;將水庫、公園、綠地、黨政機關團體用地等違規用於抵押融資;為虛假的土地辦理登記用於抵押融資。針對以上問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已按照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整改要求,採取償還貸款、解除抵押擔保、登出抵押登記、置換抵押物等方式進行整改,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進行處理。
據介紹,2012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針對地方人民政府建設用地審批、園區用地、土地抵押融資、徵地補償安置等重點問題開展了監督檢查。對460個開發區、工業園區規劃及用地情況開展督察發現,園區實際規劃土地面積1144.8萬畝,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361.95萬畝。未納入《中國開發區四至範圍公告目錄(2006年版)》的園區有255個,實際規劃土地面積776.25萬畝,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305.55萬畝;實際使用土地面積111.75萬畝,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9.9萬畝,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27.2萬畝。地方以各種名義違規設立園區圈佔土地的問題比較突出。
據悉,針對發現的問題,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警示約談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門的負責人1019人,分別向29個省(區、市)以及3個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發出32份例行督察意見書,督促54個地區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查處。截至2012年底,地方已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8550件,結案7686件;重新補充耕地2.88萬畝,復耕土地6.39萬畝,補劃基本農田2.99萬畝;追繳土地出讓收入和收繳罰款170.82億元,補發徵地補償款18.96億元,追繳耕地開墾費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1.98億元;收回閒置土地和盤活批而未供土地53.11萬畝;拆除和沒收地上違法建(構)築物面積3571.84萬平方米;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11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