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4月8日電(記者 王艷明)記者從甘肅省衛生廳了解到,新出臺的甘肅大病保險方案中,經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後,城鄉居民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將達到80%。
由甘肅省發改委、衛生廳、財政廳等六部門聯合製定的《甘肅省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所有參保人員為大病保險保障對象,今年先在慶陽、金昌、定西3市試點,然後覆蓋到全省。
甘肅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額度上不封頂,參保(合)的城鄉居民住院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報銷後,個人自負部分達到起付線5000元的納入大病保險,以個人自負超過5000元的部分為補償基數,報銷比例分段遞增,按照“基本醫保+大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方式,城鄉居民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將達到80%,救助對象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將達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