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5月1日電(記者 鄭天虹)1日起,廣東最低工資標準正式實施,從當前的每月1300元提高為每月1550元。
和以往不同,廣州最低工資標準2013年首次實現大一統,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市區完全一致。而之前,這5個區(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相對較低。如2011年,廣州市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300元,但上述五區(市)則為每月1100元。
與此同時,《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也于1日開始正式施行。廣東省人社廳勞動監察局提醒用人單位,5月1日後,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如果低於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經責令補足差額用人單位逾期仍不支付的,將面臨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一倍以下的加付賠償金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