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擴大黨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面,促進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日前,青海省委組織部會同省工商局聯合發文規定,明確對個體工商戶黨建的任務和責任,並將個體工商戶黨建納入工商部門年度重點工作目標考核。
規定提出,要通過分行業組建、聯合組建、劃片分段組建等形式設立黨的基層組織和群團組織,開展黨員示範崗、示範戶活動,落實組織生活制度。在行業組長、經營大戶中發展黨員,鼓勵從業人員中的黨員亮明身份,主動做好黨員組織關係接轉工作。並要選拔優秀黨員擔任個體工商戶黨群組織負責人,解決其職責、待遇問題。(記者張志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