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李菲)全國婦聯近日發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報告指出,單獨居住的留守兒童佔所有留守兒童的3.37%,雖然這個比例不大,但由於農村留守兒童基數大,由此對應的單獨居住的農村留守兒童高達205.7萬,這是要特別給予關照的留守孩子。
調查顯示,46.74%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都外出,在這些孩子中,與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佔32.67%;有10.7%的留守兒童與其他人一起居住。
此外,母親外出的留守兒童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最高,祖父母隔代照料面臨諸多挑戰。報告指出,農村留守兒童不同的監護人對其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未來發展都會産生不同影響。數據顯示,母親外出,單獨與父親一起居住的留守兒童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最高,達5.12%;父親外出,單獨與母親,或與母親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均較低,分別為3.13%和3.11%。
報告指出,所有隔代照顧留守兒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齡為59.2歲,56%的年齡在60歲以下,絕大部分在50-59歲之間,甚至有12%的祖父母年齡在50歲以下。但是,隔代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絕大部分為小學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過學。由於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祖父母在撫養和教育留守兒童時面臨諸多的困難和挑戰。
據悉,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佔農村兒童37.7%,佔全國兒童21.88%。
全國婦聯:農村留守學齡兒童義務教育總體狀況良好
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李菲)全國婦聯近日發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報告指出,我國農村留守學齡兒童義務教育總體狀況良好,部分中西部省份留守兒童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情況需引起重視。
調查顯示,6-11歲和12-14歲的農村留守兒童在校比例分別為96.49%和96.07%,表明他們絕大部分正在學校接受義務教育,農村留守學齡兒童義務教育總體狀況良好,但部分中西部地區的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狀況相對較差。
據介紹,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為及時準確了解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成長髮展狀況,掌握他們面臨的突出問題及迫切需求,為有效解決留守流動兒童問題提供科學依據,2012年全國婦聯兒童工作部、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共同組成課題組,國家統計局提供數據支持,開展了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
報告的研究目標是全面準確把握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的數量、地域分佈等基本狀況;分析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認識他們的分層特徵和需求差異;針對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為有效解決留守流動兒童問題,制定落實和發展完善相關政策服務。
全國婦聯:全國流動兒童規模達到3581萬,數量大幅度增長
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李菲)全國婦聯近日發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報告指出,全國流動兒童規模達到3581萬,數量大幅度增長。
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0-17歲城鄉流動兒童規模為3581萬,在2005年基礎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長的趨勢。在這些流動兒童中戶口性質為農業戶口的流動兒童佔80.35%,據此全國有農村流動兒童達2877萬。
調查顯示,各年齡段城鄉流動兒童的規模都在快速增加,大齡流動兒童增速最快。報告指出,流動兒童在各年齡組分佈比較均勻。學齡前流動兒童(0-5周歲)規模達到981萬,佔流動兒童總數的27.40%,與2005年相比,增幅達38.59%。小學(6-11周歲)和初中階段(12-14周歲)學齡兒童在流動兒童中所佔比例分別為27.89%和13.21%,規模分別為999萬和473萬,與2005年相比,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共增加347萬,增幅為30.83%。
此外,大齡流動兒童(15-17周歲)佔流動兒童比例為31.51%,規模達1128萬,比2005年增加429萬,增幅為61.43%。可以看出,與2005年相比,各年齡段的流動兒童規模都在快速增加,以大齡流動兒童增加的速度最快,學齡前流動兒童增加速度較快,義務教育階段學齡兒童增幅相對較小。
全國婦聯:農村留守兒童高度集中在四川等勞務輸出大省
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李菲)全國婦聯近日發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報告指出,留守兒童在各地之間的分佈很不均衡。其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廣東、湖南等勞務輸出大省。
報告指出,四川、河南的農村留守兒童規模大,佔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比例最高,分別達到11.34%和10.73%。其次,安徽、廣東、湖南這一比例也很高,分別為7.26%、7.18%和7.13%。以上五個省份留守兒童在全國留守兒童總量中佔到43.64%。另外,從農村兒童中留守兒童所佔比例來看,重慶、四川、安徽、江蘇、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過50%,湖北、廣西、廣東、貴州的比例超過40%。可見,農村留守兒童廣泛分佈于中西部省份,同時也分佈于江蘇、廣東等東部發達省份。
此外,農村留守兒童與城鄉流動兒童性別比總體差別不大,分年齡段比較差異明顯。報告顯示,全部農村留守兒童中,男孩佔54.08%,女孩佔45.92%,性別比為117.77。與農村非留守兒童和城鄉流動兒童比較,總體性別比差別不大(農村非留守兒童和城鄉流動兒童性別比分別為117.25和116.39),但分年齡段性別比結果存在差異。
據悉,研究報告中所指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從農村流動到其他地區,孩子留在戶籍所在地的農村地區,並因此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兒童;所指流動兒童是指隨務工父母到戶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學習半年以上的兒童。兒童年齡界定在18歲以下(0-17歲)。
全國婦聯: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超6000萬,總體規模擴大
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李菲)全國婦聯近日發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報告指出,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超過6000萬,總體規模擴大。
據介紹,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佔農村兒童37.7%,佔全國兒童21.88%。與2005年全國1%抽樣調查估算數據相比,5年間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增加約242萬。
此外,農村留守兒童年齡結構發生變化,學齡前兒童規模快速膨脹。報告指出,目前學齡前農村留守兒童(0-5歲)達2342萬,在農村留守兒童中佔38.37%,比2005年的學齡前農村留守兒童增加了757萬,增幅達47.73%。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規模為2948萬,其中小學(6-11歲)和初中(12-14歲)學齡階段兒童在農村留守兒童中分別佔32.01%和16.30%,規模分別為1953萬和995萬。
報告同時指出,與2005年相比,小學和初中學齡階段留守兒童分別減少了89萬和226萬,共減少315萬,降幅為9.65%。大齡留守兒童(15-17歲)佔農村留守兒童的比例為13.32%,規模達813萬,比2005年減少了199萬,降幅為19.68%。可見5年間,學齡前留守兒童規模快速膨脹,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減少,大齡留守兒童規模明顯收縮。
全國婦聯:城鄉流動兒童與農村留守兒童性別比總體差別不大
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李菲)全國婦聯近日發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報告指出,城鄉流動兒童與農村留守兒童性別比總體差別不大,分年齡段比較二者性別比呈此消彼長趨勢。
報告指出,流動兒童總的性別比為116.39,與全國兒童、農村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性別比基本無差異。但是分年齡來看,性別比隨年齡變化的模式非常不同,這在流動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兩個群體之間對比明顯。3-5歲學齡前和6-14歲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性別比明顯高於留守兒童;14歲以後流動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性別比差異逆轉,流動兒童性別比低於留守兒童,17歲的流動兒童性別比甚至跌到100。
報告認為,這種對比正好與學齡階段對應,從兒童進入幼兒園起,到進入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中男孩比例始終高於農村留守兒童男孩比例;到15歲接受完義務教育後,流動兒童中女孩的比例提高。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性別比的差異體現了流動人口在選擇攜帶子女一起外出時存在的性別偏好。
全國婦聯:多數流動兒童屬於長期流動,平均流動時間3.74年
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李菲)全國婦聯近日發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報告指出,全國流動兒童規模達到3581萬,多數流動兒童屬於長期流動,平均流動時間3.74年。
調查顯示,城鄉流動兒童在戶口登記地以外地區“流動”時間平均為3.74年,7-14歲流動兒童中約三分之一流動時間在6年以上。0-6歲流動兒童在外流動的平均年數佔他們年齡數的比例高於50%,説明這些兒童自出生以來有一半時間在現住地居住。0-14歲的流動兒童平均外出流動的時間隨年齡而增長,15-17歲流動兒童的平均流動時間下滑,大齡流動兒童外出流動時間相對較短。
報告指出,我國縣內跨鄉流動的兒童佔全部流動兒童的比例最高,跨省流動兒童比例位居第二。數據顯示,跨省流動兒童佔全部流動兒童的30.11%,省內跨市佔18.80%,市內跨縣佔12.83%,縣內跨鄉佔38.25%。具體到各個省,流動兒童的類別構成差異較大。
報告同時指出,北京、天津、上海的流動兒童以跨省流動兒童佔主導,所佔比例超過90%,浙江跨省流動兒童比例高達61.95%,廣東和新疆的比例都超過40%。部分省份的流動兒童則是以省內流動為主,如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和貴州等省份,省內流動兒童比例佔90%以上。
全國婦聯:流動兒童數量廣東居首
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李菲)全國婦聯近日發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報告指出,流動兒童在個別省份十分集中,廣東排在第一位。
報告指出,全國31個省區市均有一定數量的流動兒童,而且在少數幾個省份高度集中。流動兒童最多的省份是廣東,佔全國12.13%,規模達434萬,遠遠高於其他省份。數量較多的還有浙江、江蘇兩省都超過200萬人,四川、山東、河南、福建流動兒童也都超過150萬人。流動兒童最多的這七個省份佔全國流動兒童百分比之和為45.71%,人數之和達1637萬人。
調查顯示,部分地區流動兒童佔當地兒童比例很高,上海市每10個兒童中就有4個是流動兒童,北京和浙江每10個兒童中有3個是流動兒童。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中西部地區的流動兒童在當地城鎮兒童中所佔比例也異常突出,如寧夏、新疆、青海和貴州分別高達41.76%、41.50%、35.79%和34.43%。
報告同時指出,城鄉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條件改善,學前教育和後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問題亟待解決。目前大部分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流動兒童有機會在校學習。其中低年齡的流動兒童,少數存在入學晚的問題。高年齡的流動兒童,存在完成義務教育前終止學業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