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記者孫鐵翔)記者21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獲悉,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發佈公告,同意對龍舌蘭酒按照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進行管理。
公告指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蒸餾酒及其配製酒》(GB2757-2012)規定的釀酒原料主要為糧谷、薯類、水果、乳類等,而龍舌蘭酒的原料為生長于南美的龍舌蘭植物,不是我國傳統的釀酒原料,不適用於我國現行蒸餾酒標準。
公告稱,2012年4月,龍舌蘭酒進口商向原衛生部申報了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並提交了相關安全性評估材料。原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依照法定程序組織專家對上述安全性評估材料進行了審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根據我國居民膳食暴露情況進一步開展了風險評估。專家認為,在我國現有飲酒習慣下,甲醇含量不超過3.0克/升(按100%酒精計,以下同)的龍舌蘭酒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根據以上情況,國家衛生計生委同意對龍舌蘭酒按照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進行管理。指定龍舌蘭酒的甲醇限量不得超過3.0克/升,其他安全指標及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蒸餾酒及其配製酒》(GB2757-2012)執行。
龍舌蘭是一種生長在南美的植物。龍舌蘭酒是以龍舌蘭的根莖為原料釀製的蒸餾酒,酒精度大多在37%-40%之間,少部分達50%。因龍舌蘭富含果膠,在發酵過程中會産生一定量的甲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