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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實中韓戰略合作夥伴關係行動計劃全文發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28日 07時08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

充實中韓戰略合作夥伴關係行動計劃

    一、增進政治合作

    (一)全面加強戰略對話

    雙方將通過活躍現有對話渠道、新設多層次對話渠道,全面加強兩國間戰略對話。

    雙方將充分利用雙邊訪問和國際會議契機,並通過互致函電、互派特使、互通電話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兩國領導人間的溝通,對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深入討論。

    雙方建立中國主管外交的國務院負責人和韓國總統府國家安保室長對話機制。

    雙方推動兩國外長互訪機制化,開通兩國外長熱線,就戰略問題加強協商。

    雙方將兩國外交部門高級別戰略對話由每年1次增至每年2次,對戰略問題進行深入討論。

    雙方推動舉行兩國外交安全對話。

    雙方支持設立政黨間政策對話,在兩國政黨間分享治國理政等經驗。

    雙方每年舉行兩國國家政策研究機構聯合戰略對話。

    (二)推動解決有關問題

    雙方再次確認兩國海域劃界對推動雙邊關係長期穩定發展和推動海洋合作十分重要,決定為推進海域劃界進程,儘早啟動海域劃界談判。

    雙方對中韓漁業聯合委員會等漁業問題現有相關協商機制的良好運作予以積極評價,歡迎中韓外交部門牽頭的漁業問題會談定期舉行。雙方商定,為保護漁業資源,加強漁業生産秩序,繼續增進溝通與合作,加強兩國漁業水産和有關部門間聯合監管等合作機制,建立中韓水産合作研究機制,擴大包括水産高級別會議在內的人員、技術交流。

    雙方決定,增進歷史研究方面的相互交流與合作,努力為兩國關係發展作出貢獻。與此相關,雙方決定,鼓勵兩國學術界在史料發掘、查閱和研究等方面開展相互交流與合作。

    二、擴大經貿合作

    (一)貿易投資

    雙方對當前地區及世界經濟形勢進行評價,將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協調,共同應對外部經濟風險,反對貿易保護主義,以實現共贏的發展與增長。

    雙方將通過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大韓民國産業通商資源部關於提升中韓經貿合作水平的諒解備忘錄》,加強雙邊經貿合作。

    雙方為實現2015年貿易額達到3000億美元目標,將持續擴大兩國間貿易。雙方積極努力,逐步實現貿易平衡。積極支持對方國家主辦各種展會,並鼓勵更多企業參與。

    雙方一致認為,簽署高水平、全面的中韓自貿協定,將有助於兩國建立貿易投資的相關制度性安排,符合未來兩國經貿合作和構築兩國間戰略互信的需要。雙方將為推動談判不斷取得進展而加強努力。此外,雙方將在中韓日自貿協定(FTA)、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亞太貿易協定談判、大圖們倡議(GTI)、中韓日泛黃海經濟技術交流會議等亞洲地區經濟一體化進程中密切合作。

    雙方重申對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的支持,繼續努力推動多哈回合談判,維護多邊貿易體制良好發展。

    雙方基於隨著貿易投資增加有必要增進經貿合作的認識,將通過召開中韓投資合作委員會等各種契機,舉行兩國商務部長會談,建立司局級經貿合作協調機制,加強兩國間貿易投資合作。

    雙方將通過兩國地方政府加強多層級、多種形式的地方經濟合作,支持建立産業合作園,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雙方將為營造良好投資環境繼續合作,加大努力擴大相互投資。共同努力擴大中國企業對韓投資和韓國企業對華投資,特別是相互對新興産業領域和對中國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的投資,支持韓國企業參與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

    雙方將進一步活躍中韓經濟部長會議、中韓經貿科技聯委會、貿易務實會議等主要經濟協商機制,並繼續發掘新的合作領域。

    雙方將加強品牌、營銷網絡建設方面的合作,共同開展企業交流、培訓等活動。

    雙方將加強高新技術領域合作,繼續輪流舉辦中韓技術展示暨洽談會。

    雙方將進一步加強中韓雇傭許可制相關努力。

    雙方一致認為,在為增進兩國間貿易、投資營造更加友好的環境方面,企業社會責任(CSR)活動作用十分重要,雙方將積極推動開展有關活動。雙方支持韓國中國商會和中國韓國商會的工作,相關部門將不定期與商會和投資企業舉行座談會,聽取意見和建議。

    雙方歡迎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大韓民國關稅廳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制度與大韓民國進出口安全管理優秀認證企業制度的互認安排》(AEO互認安排),期待這有助於今後兩國企業通關便捷化和擴大貿易。

    (二)面向未來的合作領域

    雙方商定,為加強信息通信領域合作,決定在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韓國未來創造科學部間建立中韓信息通信合作部級戰略對話,定期就信息通信、網絡安全、互聯網地址資源管理、國家信息化、雲計算等雙方共同關注的重要議題進行探討和交流。

    雙方同意推動兩國研究機構和企業之間就培育未來移動通信技術,特別是就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標準及新業務等加強合作。

    雙方決定,加強中國科技部和韓國未來創造科學部等相關機構間在大氣科學、海洋、生命科學、新材料、信息通信技術(ICT)等科技領域的戰略性重大共同研究,並共享其成果。此外,雙方將推動兩國研究機構間在重大基礎科學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通過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和大韓民國産業通商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應用技術研發與産業化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加強在新材料、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技術、生物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的技術合作,擴大共同研發。鼓勵雙方共建企業合作創新中心。

    雙方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大韓民國産業通商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節能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推動建立中韓兩國節能領域合作機制,發掘研究機構間共同研究等節約能源提高能效領域的具體合作項目,並共同加以推進。

    雙方將在環境友好型城市、智慧城市相關信息共享及示範項目等可持續城市開發領域加強合作。

    雙方將適時召開兩國航空會談,以探討進一步擴大雙邊航空運輸市場的可能性。

    雙方歡迎簽訂《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韓國輸出入銀行互惠風險參與協議》(RRPA),以促進兩國企業共同進入第三國市場。雙方將在貿易結算領域推動本幣結算,並深化金融貨幣合作。兩國在2011年10月續簽本幣互換協議時將規模擴大為3600億元人民幣/64萬億韓元,該協議為維護金融市場穩定、促進雙邊貿易經濟增長髮揮了積極作用。雙方同意在2014年10月協議到期時延長協議有效期,並考慮未來進一步延長有效期。未來隨著金融市場發展形勢、雙邊貿易量及雙方本幣結算的進展,雙方可考慮提高本幣互換協議規模。此外,雙方歡迎在清邁倡議多邊化機制(CMIM)等域內金融合作領域所取得的進展,將進一步加強合作。

    雙方將在大氣環境、沙塵暴、生物多樣性及環境産業領域加強交流合作。雙方一致認為,加強應對氣候變化雙邊和多邊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同意就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和應對氣候變化國內政策與行動舉行定期對話與交流,並推動開展相關領域的務實合作項目。

    雙方將推動在海洋科研、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經濟、極地研究、大洋勘探開發、海上執法等海洋領域的合作和共同研究。

    雙方一致認為,有必要為增進東北亞地區核能安全進行合作,相互努力加強信息共享、技術合作、建立核事故早期通報等合作機制。

    雙方將在既有合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知識産權領域交流合作,推進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相關互惠合作項目。 雙方將繼續合作,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社會保險協定》的順利實施。

    雙方商定,在兩國醫療機構間合作、共享醫療保險運作經驗、基礎醫學和傳統醫學的交流與合作等衛生醫療領域積極開展交流合作;為預防新變種傳染病大流行並阻斷其傳播,在信息共享、人員交流及建立共同應對體系等方面繼續開展合作。

    兩國決定,支持衛生醫療交流,合作建立溝通機制,以保護兩國患者安全。

    雙方商定,為應對人口結構急劇老齡化趨勢,在建立老年人收入保障體系等社會福利政策領域擴大合作,在老齡親和産業、抗老化共同研究等應對老齡化技術開發方面加強合作。

    雙方將在引入兩國間實地核查制度、建立應急體系等旨在確保食品安全、阻斷危害因素方面加強合作,就醫藥品、醫療器械領域GMP相互認證等設立、運行局長級協商機制。

    雙方將就包括農村開發在內的兩國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進行交流,並加強兩國在家畜傳染病防疫、農業科技和衛生檢疫等領域的合作。

    雙方將促進漁業資源保護及管理政策共享等水産領域的合作。

    三、加強人文交流

    (一)加強人文紐帶

    雙方一致認為,為使中韓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發展到更高水平,縮短兩國國民間心理距離、構築更加堅實的信任十分重要,為此將加強中韓間的人文紐帶。

    雙方為加強中韓人文紐帶,將成立“中韓人文交流共同委員會”,作為政府間協調機構,由兩國外交部副部級官員任代表。該委員會今後每年舉行會議,審議、確定相關具體項目,並指導其落實。

    (二)支持人員交流和旅遊、體育、物種保護合作

    雙方再次確認,兩國青少年肩負著中韓關係的未來,其交流十分重要,將就今後大幅擴大青少年交流具體方案進行協商。

    雙方將鼓勵兩國學生到對方國家學習和進修,繼續致力於互換獎學金留學生。

    雙方將繼續推進中學生互訪交流。

    雙方將重視兩國高校合作,不斷充實兩國大學生之間的交流。

    雙方將通過相互指定“漢語年”、“韓語年”,為提高兩國對對方國家語言的理解、活躍語言相互交流項目相互開展合作。

    雙方將就邀請漢語輔助教師赴韓和派遣韓國教師赴華加強相互合作。

    雙方將通過擴大兩國間公共外交領域合作,提高兩國國民對對方國家的理解和認識,為此今年新設中韓公共外交論壇。

    雙方願積極努力促進中韓文化關係持續發展。

    雙方將鼓勵文化藝術團體通過各種契機互訪,開展藝術領域的共同創作。儘早舉辦中韓文化産業論壇,繼續推動兩國文化産業合作。

    雙方將推進電影、電視、遊戲、音樂劇等文化産業領域合作,加強共同製作及流通。

    雙方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文化合作協定》框架內,推動簽訂新一輪文化交流執行計劃。

    雙方進一步擴大中韓間地方層面人文交流與合作。

    雙方意識到,兩國互為重要旅遊市場,兩國間持續、健康發展的旅遊交往對增進兩國國民感情、推動兩國友好關係發揮了重要作用。雙方一致同意,繼續鼓勵兩國旅遊業界擴大産業合作。

    雙方將加強體育領域交流。中方積極支持韓國舉辦2013年亞洲室內武道運動會、2014年亞運會、2018年平昌冬奧會,韓方積極支持中方舉辦2013年亞洲青年運動會、2013年東亞運動會、2014年青年奧運會。雙方將推動舉辦中韓青少年體育交流大會、中韓群眾體育交流活動。

    雙方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與大韓民國環境部關於中韓朱鹮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方向韓方提供2只朱鹮,加強兩國就恢復瀕臨滅絕物種的合作。

    四、擴大領事領域合作

    雙方歡迎兩國以此次元首會談為契機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關於互免持外交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並將致力於在中長期擴大互免簽證範圍。

    雙方為給兩國人員交往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將爭取儘早簽署雙邊領事協定。

    雙方將加強包括駐對方國家使領館在內的政府間相互合作,保護彼此海外國民。

    五、推進地區和國際合作

    雙方將從戰略高度和長遠角度看待中韓日三國合作,一致認為,在此前合作成果基礎上構築三國間互信十分緊要。由此,雙方商定,探討穩定發展三國合作機制,加強三國合作秘書處職能作用。雙方將推動經濟一體化作為三國合作的未來方向,加強可持續發展合作,在擴大人文社會交流及地方合作同時,為三國和地區的和平、穩定、繁榮作出更大貢獻。

    雙方再次確認,聯合國對於解決全球性問題具有重要作用,商定在聯合國事務中保持密切合作。

    雙方將繼續進行密切協商,在尊重《聯合國憲章》宗旨與原則的前提下,推動聯合國改革朝著提高聯合國透明性、民主性、代表性方向發展。

    雙方將在東盟與中韓日(10+3)、東亞峰會(EAS)、東盟地區論壇(ARF)、亞太經合組織(APEC)、二十國集團(G20)、亞洲合作對話(ACD)、亞歐首腦會議(ASEM)、亞拉論壇(FEALAC)等多邊機制中保持協調與合作。韓方積極配合中方成功舉辦2014年APEC第二十二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

    雙方在發展合作領域保持對話和交流,並在尊重發展中國家意願的基礎上,探討有助於發展中國家農業和農村發展開發合作的可能性。

    雙方將在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國際恐怖主義、毒品、金融經濟犯罪、高科技犯罪、核能安全、網絡犯罪、海盜等問題上加強合作。

    雙方將為今年在首爾舉辦的網絡空間國際會議和在大邱舉辦的世界能源大會(WEC)取得成功開展合作。

    六、以元首會談為契機簽訂的文件

    雙方對以此次元首會談為契機,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關於互免持外交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大韓民國産業通商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節能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和大韓民國産業通商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應用技術研發與産業化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大韓民國産業通商資源部關於提升中韓經貿合作水平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大韓民國關稅廳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制度與大韓民國進出口安全管理優秀認證企業制度的互認安排》(AEO互認安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與大韓民國環境部關於中韓朱鹮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海洋局和大韓民國海洋水産部海洋科學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韓國輸出入銀行互惠風險參與協議》表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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