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9日電(記者張曉松、朱立毅)本應專款專用的保障房資金,竟被用來大搞商業投資、購買理財産品、進行商業土地開發……審計署9日公佈的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顯示,共有360個項目或單位被查出挪用專項資金,涉案金額高達57.99億元。
細讀這份審計結果會發現,寶貴的民生資金竟然成了一些部門單位眼中的“唐僧肉”:合肥市包河區望湖街道辦事處盛大社區居委會將城市棚戶改造拆遷補償款800余萬元用於商業投資,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有限公司用財政撥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購買理財産品近2.7億元,南京棲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將經濟適用住房貸款1.5億元用於支付商業開發土地價款和增加商業開發子公司註冊資本金……
當前,我國經濟面臨下行壓力,財政收入增速有所下降,中央一方面堅決壓縮一般性行政開支,厲行節約,另一方面堅決保障改善民生的支出,推進重大民生工程,目的就是為了在保障基本民生的同時,把積極財政政策對經濟的拉動效應更好地激發出來。在這種情況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資金顯得尤為寶貴,轉移挪用民生資金的行為顯得尤為惡劣。
保障房資金等民生資金絕不能誰想吃就咬一口,必須要用“火眼金睛”看好、管住。首先必須堅持民生資金使用到哪,審計監督就跟蹤到哪,既關注資金的使用情況,也關注資金的使用效益,使取之於民的錢更好地造福人民。
看好寶貴的民生資金,就要對審計查出的問題一究到底,嚴格問責,堅決清除侵佔群眾利益的“蛀蟲”,並讓違法違規行為暴露在陽光下。此外,要切實加強整改,把擠佔挪用的錢儘快歸位,把“跑冒滴漏”的錢儘快堵住,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看好寶貴的民生資金,還要以審計“倒逼”各項制度的完善。這次審計暴露出的問題在以往審計中都曾查出過,之所以屢審屢犯,關鍵是住房保障制度不完善,後續管理等方面存在問題。必須切實從體制、機制和管理上進行規範,從而讓那些覬覦民生資金的人不敢妄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