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記者 張曉松)當前,商業賄賂、限制競爭、商業欺詐、侵權假冒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為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自8月15日至11月底,在全國範圍開展不正當競爭專項治理行動。
商業賄賂不僅導致價格虛高,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而且敗壞社會道德和行業風氣。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要以醫藥購銷、醫療服務、擇校升學等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業和領域為重點,嚴厲查處招投標過程中的商業賄賂行為。
近年來,限制競爭行為有所抬頭,阻礙了資源合理配置和市場優勢發揮,嚴重損害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機關,依法查處公用企業和具有獨佔地位企業濫用優勢地位損害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當前,一些仲介服務行業利用網絡大肆發佈虛假信息,誤導、欺騙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要以汽車4S店、房地産仲介、職業介紹、加盟連鎖等領域存在的虛假宣傳、欺騙性有獎銷售為重點,大力整治不正當競爭亂象。
“傍名牌”行為挫傷企業創新精神,妨礙公平競爭,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機關,加大對倣冒知名産品及侵犯原創知識産權生産銷售“山寨”産品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努力從根源上清除“傍名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