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打造服務億萬老年人“夕陽紅”的朝陽産業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新一屆政府統籌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採取的應對人口老齡化、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同時填補服務業發展“短板”、拉動消費、擴大就業的一舉多得之策。
《意見》提出,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要充分發揮政府“保基本”的作用,通過簡政放權,創新體制機制,激發社會活力,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養老服務産品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意見》以深化體制改革、堅持保障基本、注重統籌發展和完善市場機制為基本原則,明確了今後一段時期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要任務。一是統籌規劃發展城市養老服務設施。各地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二是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網絡。積極培育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引入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企業,興辦或運營老年供餐、社區日間照料、老年活動中心等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項目。三是大力加強養老機構建設。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制試點,支持民間資本通過委託管理等方式運營公有産權的養老服務設施。四是切實加強農村養老服務。各級政府用於養老服務的財政性資金重點向農村傾斜。支持鄉鎮五保供養機構改善設施條件並向社會開放。五是繁榮養老服務消費市場。積極開發老年産品用品,培育養老産業集群。六是積極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醫療機構要積極支持和發展養老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
《意見》針對當前養老服務業發展面臨的“融資難”、“用地難”、“用人難”和“運營難”等突出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一是完善投融資政策。安排財政性資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二是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可將閒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三是完善稅費優惠政策。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四是完善補貼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五是完善人才培養和就業政策。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建立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對符合條件的參加養老護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從業人員按規定給予補貼。六是鼓勵公益慈善組織支持養老服務。《意見》確定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鼓勵有特點和代表性的地區先行先試,為全國養老服務業發展提供經驗。
《意見》要求,要完善養老服務準入、退出和監管制度,指導養老機構規範管理、改善服務質量,嚴肅查處侵犯老年人人身財産權益的違法行為和安全生産責任事故,促進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