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13日審核通過了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同意上海市政府事故調查組的調查處理結果,認定該起事故為重大責任事故;同意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對5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12名責任人分別依規依紀給予紀律處分。
據通報,8月31日,上海翁牌冷藏實業有限公司發生氨泄漏事故,造成15人死亡,7人重傷,18人輕傷。
經調查認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作業人員嚴重違規採用熱氨融霜方式,導致發生液錘現象,壓力瞬間升高,致使存有嚴重焊接缺陷的單凍機回氣集管管帽脫落,造成氨泄漏。
管理原因是:上海翁牌冷藏實業有限公司違規設計、施工和生産,主體建築竣工驗收後擅自改變功能佈局,水融霜設備缺失,相關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崗位安全培訓缺失、特種作業人員未取證上崗等。寶山區政府、寶山城市工業園區管委會、區質量技監局、區安全監管局、區規土局以及區公安消防支隊履職不力。
根據調查事實和有關法紀規定,對上海翁牌冷藏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翁文斌、安全經理繆柏強、技術工程師孫晉快等5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予寶山城市工業園區規土所所長助理袁興虎降級處分,寶山區規土局副局長王忠民記過處分,寶山區質量技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科長段海東降級處分,寶山區質量技監局局長孫曉峰記過處分、副局長陳岸記大過處分,寶山區安全監管局局長周健德警告處分、副局長趙建華記過處分,寶山區公安消防支隊副支隊長葉永飛記大過處分,寶山城市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徐正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寶山城市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徐林彬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寶山城市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副主任顧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寶山區副區長秦文波記大過處分。
事故調查報告將由上海市政府全文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