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記者吳晶)針對近日有媒體報道的有女性致信教育部質疑高考招生對女生存在歧視的問題,教育部有關負責人25日對記者表示,從高校招生總體情況看,目前高校男女招生比例基本均衡,2013年高考中,女生報名比例和錄取比例分別為50.3%和51.9%。
今年9月1日,5名女性向教育部寄出了聯名舉報信,認為11所“211”大學違背教育部規定,有歧視女性考生行為。當天11名女律師也向教育部提交信息公開申請,詢問部分高校的招生章程是否經過教育部批准,並要求教育部就如何處理高校違規行為作出答覆。
教育部負責人指出,我國高等教育法規定,高校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制定招生方案。根據國務院確定公佈的行政審批項目,教育部依法無審批具體高校在招生中確定男女比例的權限。但是,教育部始終高度重視並堅決依法維護男女平等受教育權,在今年下發的高招工作通知中明確規定“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
目前,在不違反有關法律原則的條件下,允許高校招生確定男女比例或限制女生報考的特殊專業主要有三類。一是與特定職業要求緊密相關且職業對男女比例有要求的專業,如軍事、國防、公共安全專業;包括高校根據用人單位提出的要求,為有關單位定向培養人才的專業,如飛行技術、人民武裝等專業。二是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為保護女性身心健康,規定禁止(或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有關工作或勞動,高校無法按培養要求安排女性完成相關認識實習、生産實習及畢業實習,需要限制女性報考的專業,涉及地質、礦業、航海、輪機等專業。三是社會需求有一定的性別均衡要求的個別專業,如果不限制男女比例,則可能産生嚴重的男女比例失衡,會實質上影響教育的效果和社會效益,如播音主持藝術、表演等專業。
據悉,今年高校招生前,教育部對所有教育部所屬高校的招生章程進行了審核,並將符合法律和國家政策要求的高校招生章程公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有關高校按照公佈的招生章程所確定的原則,制訂有關專業招生簡章或辦法,並予以公佈。其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地方高校的招生章程按隸屬關係,由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公佈。
“為了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公開,我們要求高校嚴格按照公佈的招生章程、簡章或辦法實施招生活動,並主動公開相關信息,接受主管部門、社會的監督。”這位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