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阻斷性侵少年兒童的黑手
——有關部門負責人談《關於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新華社記者吳晶、劉奕湛)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24日聯合發佈《關於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
這項文件具有什麼特點?能發揮什麼效力?如何貫徹落實?記者就此採訪了有關部門負責人。
切實提升少年兒童防性侵能力
記者:此次出臺的《意見》是四部委聯合印發,具有什麼樣的意義?
負責人:今年以來個別地方出現的少年兒童被性侵案件,給少年兒童及其家庭帶來了極大傷害,引起社會公憤。這些案件,有的是不法分子闖入學生宿舍施暴,有的是學生在校園外被脅迫劫持,還有的是極個別校長、教師利用職務便利對學生實施傷害。少年兒童一旦遭受性侵不知如何合理應對,甚至有的家長一味忍受,不敢報警等。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少年兒童權益保護,此次聯合製定並出臺《意見》,就是要切實落實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團組織、婦聯組織以及家長等在預防少年兒童防性侵方面的職責,切實提升少年兒童防性侵能力,形成保護少年兒童的合力。
教育與管理兩手都要硬
記者:保護少年兒童的安全,最關鍵的工作是什麼?
負責人:我認為是教育與管理的有機統一,教育與管理兩手都要硬。《意見》強調要通過加強教育,提高師生、家長對性侵犯犯罪的認識;通過加強教育,特別是要加強對女學生的教育,使其了解預防性侵犯的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同時也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加強常規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要定期開展隱患摸底排查,全面落實日常管理制度,從嚴管理女生宿舍,切實加強教職員工管理。教育與管理的有機統一,可以更好的內外結合,保護少年兒童免受侵犯。
堅決清理和杜絕不合格人員進校工作
記者:如何杜絕個別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性侵學生的行為?
負責人:由於受到社會轉型時期不良風氣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教師隊伍中出現了極少數違反師德的現象,極個別甚至違法,損害了教師隊伍聲譽,敗壞了教育形象。個別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性侵學生的行為不屬於師德範疇,而是極為惡劣的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嚴懲,絕不姑息。今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落實有關教師管理法規文件精神,從源頭上嚴把教師入口關,落實對校長、教師和職工從業資格有關規定,加強對臨時聘用人員的準入資質審查,堅決清理和杜絕不合格人員進入學校工作崗位,嚴禁聘用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人員、有精神病史人員擔任教職員工。
監護人責任不可推卸
記者:在預防兒童遭受性侵害的問題上,家長能做些什麼?
負責人:家長的監護是非常關鍵的。相對於教師,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更了解自己的孩子,更容易發現孩子的一些異常表現。《意見》特別指出,要加強家校聯絡,提醒家長多和孩子相處交流,要讓家長了解必要的性知識和預防性侵犯知識,並通過適當方式向孩子進行講解,切實履行對孩子的監護責任。
預防不力當問責
記者:當下的社會環境比較複雜,少年兒童防性侵工作如何落到實處?
負責人:少年兒童防性侵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方方面面,涉及教育、管理、應對處理的各個環節。《意見》從加強預防性侵犯教育、加強常規管理、密切家校聯絡、積極應對性侵犯事件、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等方面對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對各地教育、公安、團組織、婦聯組織在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中各自的職責分別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又強調了四部門的協調配合。各級相關部門嚴格按照《意見》的有關要求,迅速行動起來,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督導檢查。對於因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開展不力,而導致多起性侵少年兒童事件發生,造成不良影響的地方要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