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 羅沙)記者24日從國家海洋局獲悉,國家海洋局有關部門正在對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挂”出讓政策進行研究,相關指導意見有望于近期出臺。
據介紹,根據我國有關法規,有償使用無居民海島,“用於旅遊、娛樂、工業等經營性用島的,一律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出讓使用權。”目前我國沿海各省正積極開展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挂”出讓的相關工作,但都是一地一辦法,缺乏統一規範。
國家海洋局表示,通過“招拍挂”方式出讓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全國除了浙江省大羊嶼的大膽探索外,至今還沒有多少成功的經驗可借鑒。
記者了解到,為加強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挂”出讓工作,規範無居民海島的出讓市場,促進無居民海島資源的合理配置,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將於近期出臺相關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將依據物權法、海島保護法、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
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相關人員介紹説,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挂”出讓,充分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和節約集約用島的原則,有利於實現政府對無居民海島市場的宏觀調控,最大程度地發揮無居民海島的資源利用價值。另外,此項工作對於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領域中的腐敗行為,也能起到從源頭上防治和遏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