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 樊曦)註冊資本“零門檻”、企業年檢改年度報告、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放寬……國務院新一輪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受到普遍歡迎。但要看到,隨著創業門檻的去除,涌入市場的不止是創新活力,還會有一些不規範、不誠信的行為。對於政府而言,放寬創業“底限”,需要牢牢守住監管“底線”。
該放的放下去,該管的管起來,是政府職能轉變最為通俗的注解。要達到這項改革的目的,絕不是簡單的“一放了之”。在釋放束縛公民自主創業、企業發揮活力的羈絆同時,還要確保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維持市場公平交易秩序。
沒有了註冊資本金和營業場所的限制,如何保證企業有資質有能力經營?變年檢制為年度報告制,如何確定企業不會是空頭的“皮包公司”……這是新情況下可能發生的新問題,也是市場監管工作的新挑戰。
從當前情況看,守住監管“底線”,一方面要抓緊制定完善推進改革的配套措施,明確監管責任,既做到“不該管的不管”,更要做到“該管的管”“管的到位”;另一方面,必須要下大力氣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大幅提高企業違規經營的成本。
應對新情況,可借鑒採納的辦法其實很多。比如: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信用信息系統予以公示;對有違規行為的企業要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佈,使其“一處違規、處處受限”;對企業家的徵信情況進行背景調查,提高企業的失信成本等等。政策調整的指向明確,辦法不少,重要的是紮實研究、細緻梳理,把缺的補上、弱的強化,認認真真地將政策的配套措施完善落實。
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核心是通過放寬市場主體準入以促進小微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成長。只有既降低創業“底限”,又守牢監管“底線”,才能讓這項改革真正達到百姓受益、經濟激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