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記者羅沙)記者5日從國家海洋局獲悉,國家海洋局預計將於近期出臺文件,進一步推進海島保護法實施前無居民海島項目用島的確權發證和管理工作。
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有關人員介紹説,海島保護法2010年3月1日實施以來,在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屬確認的具體推進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對工作開展産生了一定制約。主要是由於法前項目用島情況複雜,現有政策規定比較籠統,缺乏針對性。此外,補辦《海島使用權證書》成本較高,一些海島使用人及地方政府對法前項目用島確權發證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等,也制約了相關工作的開展。
國家海洋局即將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海島保護法〉生效前項目用島管理的若干意見》,將對法前項目用島確權發證政策、辦理程序等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並將對項目用島日常監管、執法檢查等提出更加明確的規定。
據了解,在海島保護法出臺前,我國無居民海島長期處於分散管理狀態,缺乏統一規劃,開發利用秩序混亂。法律實施前,全國大約有3000個無居民海島存在不同程度的開發利用,開發內容涉及旅遊娛樂、農牧漁業、造船、倉儲、採石取土、交通運輸等。
國家海洋局表示,為將海島保護法出臺前項目用島儘快納入管理,2011年國家海洋局已經印發了《關於推進〈海島保護法〉生效前已用島活動確權登記工作的意見》。此次即將發佈意見,是對此文件的前補充,將對解決法前用島的各類問題起到具體的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