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秋季學期起,國家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按照國務院要求,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創新工作機制,採取多項措施,推進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國22個試點省份的699個國家試點縣(包括新疆兵團19個團場)近10萬所學校全部開餐,受益學生達2240萬人;此外,有19個省份的529個縣還開展了地方試點工作,覆蓋學校4萬所,受益學生1000萬人。全國有超過1/3的縣實施了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超過1/4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享受營養補助政策。截至2013年12月,中央財政累計安排營養膳食補助、“一補”(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和地方試點獎補資金共計520億元;為改善農村學校就餐條件,中央財政還安排了300億元專項資金,重點用於國家試點地區農村學校食堂建設。
教育部、財政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相繼制定了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信息公開公示制度等一整套管理制度,對計劃實施的各個環節進行規範,建立了專項通報、工作調度、部門分省包乾、校長陪餐、膳食委員會和志願者服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全面落實國務院要求。
全國學生營養辦組織編寫了《農村學生營養膳食指導手冊》,供各地參考借鑒;以農村學生為對象編寫知識問答,採用問答的形式,傳播基本的營養、衛生知識;研發“學生電子營養師系統”,供各地免費下載使用,加強營養膳食指導;成立專家委員會,通過開設專家微博、現場指導等多種方式,為計劃實施提供技術支持、決策諮詢和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