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佈會現場(1月9日攝)。1月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説,青島中石化“11·22”特大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事故共造成62人遇難,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億元。新華社記者 何俊昌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