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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2024-11-27 21:24 來源: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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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做好數字金融大文章,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數據局、國家外匯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數據要素和數字技術為關鍵驅動,加快推進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夯實數字金融發展基礎,完善數字金融治理體系,支持金融機構以數字技術賦能提升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務質效,推動我國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行動方案》提出,系統推進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加強戰略規劃和組織管理,強化數字技術支撐能力,夯實數據治理與融合應用能力基礎,建設數字金融服務生態,提升數字化經營管理能力。推動數字技術在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實融合等“五篇大文章”服務領域的應用,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模式,提升重點領域金融服務質效。夯實數字金融發展基礎,營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環境,培育高質量金融數據市場,加強數字金融相關新興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數字金融治理體系,強化數字金融風險防範,加強數據和網絡安全防護,加強數字金融業務監管,提升金融監管數字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與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加強政策協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數字金融統計和監測評估制度,總結推廣有益經驗和典型模式,推動《行動方案》各項舉措落到實處,全力做好數字金融大文章,加快建設金融強國,鞏固和拓展我國數字經濟優勢。

附件: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數據局 國家外匯局
關於印發《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做好數字金融大文章,加快金融業數字化轉型,高質量服務數字經濟和促進數實融合,對於建設金融強國、鞏固和拓展我國數字經濟優勢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決策部署,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以人民為中心,把握機遇、重視安全,以數據要素和數字技術為關鍵驅動,加快推進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提高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和競爭力,保留必要的現金等傳統金融服務方式,完善數字金融治理體系,提高數字化監管能力和金融消費者保護能力,積極穩妥推行數字人民幣,助力金融強國建設,支持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

(二)工作目標。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與數字經濟發展高度適應的金融體系。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取得積極成效,數字化經營管理能力明顯增強。形成數字金融和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數字化金融産品服務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適配度和普惠性明顯提升。數字金融治理體系基本形成,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基本齊備,相關金融管理和配套制度機制進一步健全。

二、系統推進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

(三)加強戰略規劃和組織管理。指導金融機構制定全方位數字化轉型戰略規劃,明確目標路徑和實施策略。建立數字化轉型“一把手”負責制和統籌協調機制,指定牽頭工作部門,加強經費保障,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步伐。建立健全與數據驅動下智慧化戰略決策、運營決策、創新決策相適應的運營管理機制。建立數字化轉型成效評價體系,完善激勵考核機制。

(四)強化數字技術支撐能力。合理評估金融機構數字化進程,指導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建立跨科技部門和業務部門的任務型團隊,建立前端業務部門需求驅動的數字技術開發模式,提高科技開發敏捷響應能力。落實科技自立自強戰略,開展前沿技術研究,加快重點領域專利佈局,持續提升科技核心繫統自主可控能力。建設證券期貨業數字化公共服務平臺,為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提供數據和技術支撐。

(五)夯實數據治理與融合應用能力基礎。指導金融機構健全數據治理體系,完善數據治理制度和數據質量管控機制,積極參加數據管理國家標準(DCMM)貫標評估。加強數據資産積累,全面整合內外部數據,實現全域數據的統一管理、融合共享。強化數據挖掘分析和數據可視化能力建設,形成對業務經營、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基礎數據支撐。推進金融領域“數據要素×”試點,運用大數據、隱私計算等科技手段,融合應用多維數據,優化金融産品和風控模型,提升金融服務和風險管控質效。

(六)建設數字金融服務生態。鼓勵金融機構合理佈局數字生態場景體系,構建數字生態運營體系。堅持人民至上,以服務大眾為價值目標,構建零售數字金融生態,在做好金融消費者適當性管理的基礎上,有效提高金融産品服務的可獲得性和普惠性。支持金融機構參與數字政府建設,助力提升政府管理服務水平。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數字化轉型,加快數據資源整合運用。推動互聯網保險規範發展,增強線上承保理賠能力。

(七)提升數字化經營管理能力。支持金融機構提高數據驅動的業務決策和資源配置能力。利用流程機器人、數字化客戶營銷觸達工具、集約化作業模式等數字化手段,賦能高強度操作性崗位提質增效。健全數字化人才培養、選拔和使用機制,完善數字化人力資源考核激勵機制。運用數字技術優化風險管理系統,實現風險智慧預警和動態捕捉,推動風控從“人防”向“技防”“智控”轉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有能力、有意願的中小金融機構結合自身定位探索數字化轉型特色模式,優先選取影響程度深、範圍廣、價值高的業務領域或環節加快轉型,實現成本可承擔、業務可持續。

三、運用數字技術提升重點領域金融服務質效

(八)助力科技金融提質增效。鼓勵金融機構充分運用內外部數據和大數據技術對科技型企業全景畫像,提升客戶篩選和營銷對接效率,促進金融服務觸達更多初創期、成長期企業。支持金融機構依託創新積分、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等“技術流”信息,借助數字手段,提高對科技型企業的風險評估能力。建立科技金融風險監測模型,動態掌握科技行業趨勢和企業市場變化,開展智慧化風控和監測。發揮國家産融合作平臺作用,依託智慧算法模型更好支持製造業發展。

(九)賦能綠色金融深化發展。推動金融機構基於企業碳賬戶、碳排放數據以及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評分等,探索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模式。運用數字技術開展定性定量分析,提高綠色企業、綠色項目智慧識別能力。加強與外部機構合作,運用數字技術探測收集碳足跡信息,提升碳減排計量、核算和披露水平,提高綠色金融風險管理能力。

(十)大力發展數字普惠金融。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完善以信用信息為基礎的普惠融資服務體系,優化中小微企業信貸服務。有序推進全國中小微企業支付資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支持銀行在有效防控風險基礎上,探索運用交易數據創新“脫核鏈貸”業務模式,提升供應鏈金融服務數字化水平。深化實施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範工程,建立健全鄉村振興領域數字一體化平臺,推動涉農信息整合,打造金融綜合應用場景。加強動産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建設應用,支持金融機構探索運用數字技術加強對活體、生産設備等押品管控,拓寬動産融資業務範圍。

(十一)持續豐富養老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強金融科技應用,深度挖掘信息數據資源,對養老企業精準畫像,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開發養老專屬純信用信貸産品,充分滿足普惠養老服務機構的合理融資需求。聚焦老年人群日常生活中的高頻金融場景,持續健全金融無障礙服務體系,加快數字服務的適老化改造,推出“關懷模式”“長輩模式”,加強相關産品服務的宣傳普及和推廣應用,提升老年人群享受數字金融服務便利度。

(十二)支持提升數實融合水平。加快數字金融創新,發揮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將金融服務嵌入工業互聯網、“人工智慧+産業”等數字化場景,助力數字經濟核心産業發展和産業數字化轉型。支持金融機構搭建數字化金融服務平臺,圍繞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和重要産業鏈,加強場景聚合、生態對接,實現“一站式”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發揮金融科技優勢,輸出技術、平臺等服務資源,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鼓勵金融機構搭建跨境金融數字平臺,助力航運貿易數字化。

四、夯實數字金融發展基礎

(十三)營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環境。提高應對特殊情景的支付系統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支付系統業務連續性管理,確保支付系統安全、穩定、連續運行。完善系統功能,豐富業務場景,提升支付系統服務質效,持續完善廣泛覆蓋、高效安全的現代支付體系。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試點,持續完善數字人民幣受理環境,豐富數字人民幣使用場景。強化數字金融業務反洗錢監管。

(十四)培育高質量金融數據市場。發揮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各自功能,加大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力度,進一步優化信用信息的開發應用機制。推動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按照公益性原則依法依規向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共享服務,降低金融機構數據收集運用成本。加強金融領域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探索開展金融行業數據空間建設。積極穩妥推動市場化徵信和信用評級機構發展壯大,為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多元化徵信和信用評級産品服務。健全覆蓋各金融市場的交易報告制度與交易報告庫。在依法安全合規前提下,支持客戶識別、信貸審批、風險核查等多維數據在金融機構間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建立健全數據安全可信共享體系。促進和規範金融數據跨境流動,統一監管合規口徑,給予金融機構規則指引。

(十五)加強數字金融相關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規劃建設綠色智慧金融數據中心,推動新增算力向國家樞紐節點集聚,支持海量數據存儲和實時數據調用。建設優化高可靠冗余的網絡架構,提高金融網絡健壯性和服務能力,為金融數字化轉型架設通信高速公路。佈局先進高效的算力體系,加快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規範應用,探索運用邊緣計算和量子技術突破現有算力瓶頸,為金融數字化轉型提供精準高效的算力支持。

五、完善數字金融治理體系

(十六)強化數字金融風險防範。指導金融機構加強數字金融業務合規管理,實施創新業務合規審查並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多維度開展新技術應用適配測試與安全評估,強化技術風險管理,保障業務連續穩定運行。完善激勵和容錯機制,引導金融機構持續提升信息系統安全可控水平,化解核心技術“卡脖子”風險。強化模型和算法風險管理,健全模型安全評估和合規審計體系,及時披露算法信息,提升算法可解釋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督促金融機構加強外包風險管理,建立外部合作方準入管理、持續評估和退出機制。

(十七)加強數據和網絡安全防護。指導金融機構嚴格落實數據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完善數據安全管理體系,強化數據安全的商用密碼保護,建立健全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機制。組織金融機構定期進行數據和網絡安全風險評估,識別潛在風險,接入金融行業相關網絡安全態勢感知平臺,推動相關平臺互聯互通。開展網絡安全相關壓力測試,提升網絡安全防護體系建設水平。搭建證券業數據和網絡安全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基礎、共性安全支撐。

(十八)加強數字金融業務監管。密切跟蹤數字金融新産品、新業務、新模式,按照功能監管和穿透式監管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部納入監管。持續完善數字金融相關業務規則和監管制度,及時補齊監管制度短板。落實“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業必須管風險”責任,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數字金融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充分運用金融科技創新試點和監管工具,強化金融科技創新行為全生命週期管理,為數字金融創新提供包容審慎、富有彈性的真實市場環境。積極參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清算銀行、金融穩定理事會、國際證監會組織等國際機構組織的數字金融監管國際合作。

(十九)提升金融監管數字化水平。推動監管流程數字化再造,增強關鍵監管活動的規範性和透明度。加強智慧分析工具研發,提升風險監測預警和識別研判能力。推進監管大數據建設,加強工商、司法、輿情等外部數據引入,完善監管數據和執法信息共享機制。打造兼具信息展示、智慧分析、流程管控、智慧決策功能的數字化監管平臺。

(二十)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督促金融機構結合數字金融業務模式和特點,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暢通金融消費者投訴渠道,建立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組織開展針對數字金融的教育培訓和知識普及,增強消費者金融素養,提升數字金融産品使用能力和風險防範意識。督促金融機構保留現金等傳統服務模式,提升現金服務水平,彌補數字鴻溝,保障老年人等公平享受金融服務的權利。

六、做好統籌協調和組織保障

(二十一)建立工作聯動機制。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數據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等部門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在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下召開專題會議,加強政策協同和信息共享,共同推動金融業數字化轉型,組織開展常態化融資對接,支持數實融合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同時密切監測和防範相關金融風險。各金融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推動本行業領域的數字金融工作。

(二十二)強化監測評估。組織開展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評估,對金融機構數據挖掘能力和數字技術應用水平進行評價。探索建立數字金融相關統計標準和制度,指導金融機構開展常態化數據報送,做好統計監測工作,研究將相關統計結果納入金融機構評價體系。

(二十三)加強總結宣傳。探索建立數字金融業務試點,加大對數字金融政策的宣傳和培訓力度,加快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及時總結推動數字金融發展工作情況,梳理提煉發展數字金融的經驗做法、典型模式,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形成良好數字金融發展氛圍。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數據局
國家外匯局
2024年11月21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