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延安6月23日電(記者劉書云)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對陜西省黃陵縣“9·15”特大瓦斯爆炸瞞報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批復精神和有關規定,中共延安市委日前作出決定,給予黃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張清泉開除黨籍處分,建議撤銷其副縣長職務,由延安市紀檢委、組織部履行相關程序。
2005年9月15日,延安市所轄的黃陵縣店頭鎮七豐村溝西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名礦工遇難、1人重傷、4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363.4萬元。事故發生後,該礦礦主及黃陵縣煤炭局和縣政府分管領導蓄意隱瞞事故,在社會上造成極壞影響。 事故被查實後,陜西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和陜西省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基礎上,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