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12月22日電(記者王阿敏)22日上午,河南省鄭州市委召開常委會,對3名人選進行了票決,按得贊成票多少由高到低,確定2名人選進入市委全委會票決。當日下午,市委全委會又對2名人選進行了票決,按得贊成票多少由高到低,最終確定了1名人選,並在一定範圍內進行任前公示。
據悉,這是鄭州市通過群眾推薦、素能測評、差額表決三個關鍵環節,層層差額淘汰,面向全市選拔登封市長人選的最後一項程序。
鄭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王璋告訴記者,鄭州市選拔幹部必須要過“三關”,即:群眾關、能力關、票決關,而且必須進行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表決,真正做到優中選優。採取過“三關”的方式面向全市選拔登封市長人選,是鄭州市繼採用創新方式選拔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等3個市直單位正職之後,在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制改革方面的又一舉措。
據了解,鄭州市實行的“過三關”選任幹部的方式,有別於傳統的組織調查、競爭上崗和公開選拔,綜合運用了當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成功經驗,主要體現在:一是建立了公開透明、程序嚴密的“陽光”運行機制。實行全過程公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各個環節都制定有嚴格的操作規程,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和拉選票、拉關係等人為因素的影響,保證了選任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二是形成了“多數人選人”的選擇機制。把幹部選拔任用的“提名權”、“初選權”交給群眾,把“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的封閉式選人,變為“多數人選人、在多數人中選人”的開放式選人,既提高了知人識人的準確性,又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跑要”現象。三是在用人的決策權上形成了制約機制。採取常委會和全委會差額投票確定擬任人選;改變了在幹部選拔任用上“主要領導説了算”的現象,形成了領導班子內部權力的相互制約與制衡。
據介紹,過去鄭州市採用“過三關”方式選拔幹部,主要集中在鄉科級和副縣級。據統計,此前鄭州市採取類似方式選用幹部433名,其中副縣(處)級幹部42名、鄉科級幹部391名。
鄭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吳復民是以“過三關”這種特殊的方式當選登封市長的。他説,感到了一種從來沒有過的責任和壓力。那麼多的群眾和領導都投了我的票,可以説,每一張票都是一份信任和激勵,每一張票都是一份希望和重托。我只有奮發努力幹好工作,才能對得起那一張張沉甸甸的選票,才能對得起“過三關”這個讓我受益的選人新機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