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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十五”期間有力推進了全系統廉政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2日   來源:稅務總局

    “十五”期間,全國稅務系統按照黨中央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緊緊圍繞稅收中心工作,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項工作落實,有力推進了全國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要求,結合稅務系統實際,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下發了《建立健全稅務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在指導思想上著重體現了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中央多年來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格局,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稅務工作宗旨,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堅持多年來稅務系統在中央紀委、監察部領導下取得的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基本經驗,特別是要堅持稅務系統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強化“兩權”監督制約以及行風建設等方面的成功經驗和做法。

  在內容上著重體現了堅持與稅收制度、徵管體制、內部管理機制和信息化建設等稅收體制機制相適應;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充分發揮懲治和預防功能;堅持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相統一,既要體現《實施綱要》的基本精神,又要密切結合稅務部門實際;堅持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導致腐敗現象發生的深層次問題;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總結、繼承和借鑒系統內外反腐倡廉工作有效經驗和做法,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在創新中提高。

    在工作方針上著重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于稅收工作的全局之中,推進和保證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稅務工作宗旨的落實,為實現稅收組織財政收入、調節經濟和調節分配的職能,提供政治保障、組織保障和紀律保障;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于稅收政策法規的制定、稅收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和稅收改革的總體設計之中,推動各級稅務機關依法治稅、從嚴治隊;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于稅收管理權和行政管理權運行的全過程之中,推進對權力運行過程中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監控,把監督延伸到“兩權”運行的全過程,防止出現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三個貫穿于”進一步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在稅收工作中的地位,體現了關口前移、源頭治理、過程監控的工作思路,準確把握了稅務系統權力監督的著力點,也是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踐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稅務工作宗旨的具體體現。

  在目標和任務上,確定了到2007年制定完善懲防體系三大機制的配套實施辦法,到2009年建成全國稅務系統懲防體系的基本框架。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各級稅務機關把學習宣傳中央《實施綱要》和國家稅務總局《實施意見》納入總體工作部署,作為黨組理論中心組的學習內容,特別是結合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積極組織學習,廣泛宣傳。有的單位把《實施綱要》和《實施意見》作為領導幹部理論培訓的必學內容,有的單位還編寫了講課材料,一把手、紀檢組長親自授課。有的單位將《實施綱要》和《實施意見》放在內部網站上,方便幹部職工學習。有的還通過請專家講課、成立宣講團,開展知識競賽、演講比賽等形式,增強學習宣傳的效果。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決定,學習貫徹《實施綱要》和《實施意見》的工作由國家稅務總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負責,黨組書記、局長謝旭人任組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錢冠林、駐總局紀檢組長賀邦靖任副組長。國家稅務總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結合反腐倡廉工作對落實《實施綱要》和《實施意見》進行了任務分工,把懲防體系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分解為18項、61條,並落實了具體負責的總局領導、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進一步明確了稅務系統各級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以及有關部門的責任。國家稅務總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多次聽取各單位及有關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構建稅務系統懲防體系工作情況的彙報,提出具體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貫徹落實《實施綱要》和《實施意見》各項任務進行分解,明確了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和有關部門的責任,做到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有的單位還把貫徹《實施綱要》和《實施意見》納入目標考核範疇,確保工作落到實處。許多單位積極開展試點工作,總結經驗,以點帶面,穩步推進。

  分步貫徹實施,促進體系建設

  “十五”期間,稅務系統懲防體系建設重點以制度建設為主線,抓好責任機制、監督機制和制度機制的落實。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相繼完善和制定了《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辦法》、《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同下級機關主要負責人談話制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工作的規定》、《監察局長列席局領導辦公會議》、《重大事項議事規則》等一系列制度,並建立健全了人事、財務、採購、基建等方面的監督制度,加強了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在對現有的關於權力監督特別是對領導幹部監督的122個文件、規定進行梳理的基礎上,又對稅務系統多年來在“兩權”監督管理上的一些成功做法進行總結,制定了《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關於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監督辦法(試行)》,得到了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領導的肯定。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納入稅收工作的總體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確定具體的工作方案,明確階段性工作目標、標準以及責任單位和人員,列出時間進度表,認真抓好落實。各級稅務機關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關於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監督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黨校就《辦法》的實施對各省局主要領導和紀檢組長進行了專題培訓。進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宣傳教育總體部署,貫穿到幹部培養、選拔、管理、獎懲等環節,並作為各級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黨課教育、機關和幹部日常學習的重要內容,作為黨校和其他各類培訓班的必設課程,落實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整體合力。通過建立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的長效機制,保證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持久地開展並不斷取得新的成效。通過開展廉政教育、宣傳廉政典型、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種形式,增強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震撼力。結合實際開展廉政文化建設活動,使廉政文化融入稅務文化建設之中。稅務系統反腐倡廉教育機制正在形成。

  堅持懲防並舉,推進工作落實

  全國稅務系統認真抓好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建設,有力推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國家稅務總局在認真開展教育、增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的基礎上,按照中央提出狠剎“五股歪風”的要求認真組織對9個省(市)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檢查。通過開展巡視工作和任職談話、誡勉談話等方式加強了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按計劃對三分之二的國家稅務局系統領導班子開展了巡視檢查。

  為進一步優化稅務部門的良好形象,國家稅務總局在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上強化措施、加大力度,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這些問題包括稅務人員“吃、拿、卡、要、報”等問題;在推廣稅控器具過程中不按市場化要求,採用行政手段指定品牌産品的問題;向納稅人借錢和借佔交通工具、通信工具、住房以及到企業報銷私車保險、修理和燃油費用的問題;用公款大吃大喝、遊山玩水、鋪張浪費的問題以及強行指定稅務代理和參與稅務代理活動收取費用等問題。進一步加強了稅收徵管和納稅服務,促進稅務系統行風建設。2005年,全國稅務系統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和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339個,佔全國兩項評比總數的11.2%;有292個地級、1942個縣級稅務局在地方行風測評中位居前三名。

  加強了對違反黨紀政紀案件查辦工作。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落實大要案報告、督辦制度,特別是配合檢察機關集中查辦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專項工作,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溝通,建立了稅檢聯席會議制度,共同研究稅務違紀違法案件的發案規律和特點,嚴肅查處了一批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稅務人員以稅謀私、貪污賄賂和失職瀆職的案件。各級稅務機關在加強案件查辦工作中,創造了建立網上舉報信箱、採取異地初核,實行案件檢查責任制、督辦制、跟蹤制和公示制等辦法,收到了良好效果。

  各級稅務機關對執行稅法和各項稅收政策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發現了一些基層管理、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進行了督促整改;組織對稅收管理員制度執行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在強化稅源監控、優化納稅服務的同時,加強對稅收管理員的監督管理;組織對領導幹部競爭上崗、政府採購等項工作進行過程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加強了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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