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土地市場監測和信息發佈工作,有關部門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規範土地儲備,增強土地供應調控能力。制定規範土地儲備政策,合理確定儲備土地規模,界定土地儲備範圍,切實加強儲備土地供應管理。
第二,健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繼續做好城市地價動態監測工作。及時做好全國和重點城市2006年第二季度建設用地供應情況分析,重點監測分析房地産開發用地供應總量、供應結構對土地市場運行的影響。嚴格執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推進土地供應信息公開,重點向社會做好土地供應計劃和擬供應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積、使用條件、價格、結構等信息的公開工作。繼續做好2006年的城市地價動態監測工作,加強分析,及時發佈相關信息,引導市場投資和需求,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三,嚴格土地登記管理,把好土地登記關。嚴禁通過土地登記將違法用地變為商品住房開發項目用地。對不符合規定的商品住房用地一律不予登記,切實做到"四個不登記"。即出讓土地沒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不登記;經營性土地沒有按照拍挂方式出讓的,不登記;違反規劃改變土地用途的,不登記;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而設定抵押的,不登記。
第四,健全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制度。加快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制度建設,為社會及時提供準確、全面的商品住房開發項目用地的土地産權信息。(國土資源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