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經濟貿易
 
證監會:上市公司年底不能落實清欠將究責負責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記者江國成)據中國證監會有關人士12日介紹,證監會已決定今年年底前解決上市公司資金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違規佔用問題。到期不能落實清欠最終方案的公司責任人必須在“要麼還債,要麼承擔法律責任”兩者之間做出抉擇。

    據證監會介紹,在國務院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經過證券監管部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到目前已有309家上市公司全部完成清欠,已清欠金額合計204億元。但由於各種原因,目前仍有102家上市公司的254億元資金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違規佔用,清欠難度很大。

    證監會日前在長沙召開上市公司清欠工作會議。會議做出了“奮戰80天,堅決打勝清欠攻堅戰”的具體部署。會議決定對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要採取以下三項措施:

    一、證監局要對年底前不能完成清欠任務的上市公司立案稽查,在限期內查清違規佔用行為發生的過程和問題産生的原因,查明事實真相,固定相關證據。

    二、各證監局要抓緊查清造成違規佔用問題的主要責任人,同時,查明主要責任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對今年年底前不能如期解決上市公司資金被違規佔用的責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各證監局的主要負責人要督促上市公司清欠第一責任人,即上市公司董事長,要求其立即落實清欠的最終方案。2006年底之前,凡上市公司資金被違規佔用問題尚未得到解決的,其責任人必須在“要麼還債,要麼承擔法律責任”兩者之間做出抉擇。

    證監會掀起的“清欠”風已經産生一系列積極影響。山東省一家公司近期有望清欠上億元被違規佔用資金的消息傳出後,這家公司的股票隨即受到投資者的追捧,股價當天上漲10%。

    中國銀河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滕泰表示,監管層雷厲風行地解決上市公司資金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違規佔用問題,依法履行監管職能,對保護廣大社會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完善相關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促進我國股市健康穩定的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他説,過去一些效益很好的上市公司,由於大量資金或其他資産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長期違規佔用,資金週轉不靈,陷入虧損的境地,股價也一蹶不振,從而嚴重損害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利益。(完)

 
 
 相關鏈結
·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7號)
· 證監會《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解讀
· 證監會就《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答本網記者問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