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國各地公安機關與教育行政等部門配合,狠抓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取得顯著成效。據統計,2006年,全國中小學校發生的侵犯人身和財産權利案件比上年下降19.7%;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發生的交通事故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分別下降13.7%、12.0%和20.0%;火災事故減少57起,死亡人數由去年的12人減少到5人,受傷人數由去年4人減少到2人。全國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明顯好轉,師生和家長的安全感明顯增強。
2006年,公安機關共破獲侵害師生人身財産權利的刑事案件1.3萬餘起,查處治安案件2萬餘起;在校園周邊增設治安崗亭2萬餘個,增設交通標誌和交通安全設施等15.5萬餘處;向校園派駐保安員5.9萬餘名,選派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10.3萬餘名;深入校園進行消防檢查95.5萬餘次。通過各級公安機關的不懈努力,基本實現了“三下降三提高”的工作目標,即發生在校園及周邊侵害師生人身、財産權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明顯下降;涉及師生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學校火災事故明顯下降;涉校治安案件的查處率和刑事案件的偵破率明顯提高;校園及周邊的防範能力明顯提高;師生、家長對校園治安狀況的滿意率明顯提高。(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