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核應急工作可追溯到1986年。經過了近20年的努力,特別是近幾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親切關懷下,由國防科工委牽頭、國務院和軍隊的18個部門組成的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省市和主要核設施營運單位,遵循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常備不懈,積極兼容,統一指揮,大力協同,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核應急工作方針,積極工作,開拓進取,各項工作穩步向前推進。(國防科工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