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民委系統應急管理工作。2006年1月,舉辦了全國民委系統應急管理工作培訓班。通過培訓,提高了民委系統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和涉及民族方面的群體性事件的能力。
指導地方民族工作部門制定和完善涉及民族方面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2006年4月,國家民委下發了《關於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民委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涉及民族方面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截至2006年底,大多數省區市民委的預案經修改和完善並報省級政府批准後實施。
國家民委協助地方和有關部門,及時、妥善處理了一些涉及民族方面的群體性事件,維護了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國家民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