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高等教育的發展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把重點放在提高質量上,適當控制招生增長幅度,相對穩定招生規模。之後,國務院召開了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招生管理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了要求,部署了工作。各地、各部門堅決貫徹國務院的決定,採取了一系列加強調控和管理的措施,在計劃安排上堅持招生規模與投入、條件、畢業生就業、國家助學政策落實、學科專業結構調整等因素相挂鉤,嚴格按照招生計劃下達生源計劃,規範招生單位的行為,加強監督檢查。在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較好地實現了國家宏觀調控目標,2006年全國普通高校實際錄取人數約為54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