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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勞動合同簽訂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3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通過勞動合同確立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的勞動關係,是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國家一直將加強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作,作為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環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重要工作來抓。2005年,勞動保障部、建設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9號),要求以使用農民工較集中的建築、餐飲、加工等行業為重點,規範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作。2006年3月,勞動保障部、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下發《關於印發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13號),提出了用三年時間實現各類企業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目標。各地勞動保障部門正在積極組織貫徹落實,廣東、海南等29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貴州、遼寧、雲南等省根據不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分別確定了目標任務和完成進度;四川、湖北、廣西等省(區)對企業用工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湖南省建立了示範單位聯絡工作機制,通過建立一批不同所有制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建設聯絡示範單位,推動勞動合同制度的順利實施。2006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勞動保障部在全國組織開展了為期1個月的勞動用工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非公有制單位和大量招用農民工單位的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從檢查情況看,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明顯上升。2006年7月,勞動保障部會同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召開了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視頻會議,對各地實施三年行動計劃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並強調要著力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勞動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