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社會上關於生育政策的爭議較多,出現了所謂“放開二胎”的傳聞,經一些媒體炒作,産生了不良影響,對計劃生育工作造成了一定衝擊。首先必須聲明的是,我國的生育政策不是“一胎政策”。在城市,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可以生兩個孩子。全國只有京津滬渝以及江蘇、四川的農村是生一個孩子的政策,青海、寧夏、雲南、新疆和海南的農村,一對夫婦可以生兩個孩子。新疆牧區是“二三四”的政策,多數省的農村第一個孩子是女孩的家庭,可以再生一個。在西藏,農民和牧民沒有生育數量的限制。我們目前的生育政策是從實際情況出發制定的,是被大多數群眾接受的、符合現階段生産力發展水平的政策。當然,我國現行的生育政策是一個階段性的政策,不是一成不變的。至於什麼時候調整,要根據形勢的變化,由中央來決策。“十一五”期間,面對第四次生育高峰,我們必須保持生育政策的基本穩定。這不影響我們在未來適當時候,根據中國人口的發展規律、人口與資源環境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的互動關係,適時、適度地在總體穩定的條件下調整。但是現階段我們必須堅持“四個不動搖”:第一,堅持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第二,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不動搖;第三,堅持穩定基層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和隊伍不動搖;第四,堅持創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思路與工作方法不動搖。(人口計生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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