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逐步建立健全了領導幹部學法制度。河北省政府要求省政府領導採取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以自學為主的方式學習法律知識。全省11個設區市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陸續建立了領導幹部學法制度。福建省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各部門的領導班子成員每3年參加一次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市、縣(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在每屆任期內參加一期省裏組織的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研討班,縣級以上政府每年至少舉辦一次法制講座;行政執法人員每年至少參加40個小時的法律知識學習。
中組部、國務院法制辦、國家行政學院聯合舉辦了省部級領導依法行政專題研究班,各地區、各部門也開展了大規模的培訓工作,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法制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