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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總局:努力推進體育法制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自體育法1995年頒布後,體育政策法規不斷完善。特別是近年來,體育總局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更加重視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方面的立法,不斷加大立法力度,重視提高立法質量。

    2003年6月26日,國務院正式頒布了《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該條例的頒布實施,為促進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礎,為促進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增進人民身體健康,提高全民族身體素質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2004年3月1日,國務院頒布的《反興奮劑條例》正式施行,履行了中國政府的國際義務和對國際組織的承諾,使我國成為世界上為數不多的、以國家專門立法的形式規範反興奮劑事務的國家之一,在國際上引起了較大反響。通過這一條例,中國政府向全世界表明了反興奮劑的嚴肅態度和嚴正立場,既體現了對國際社會反興奮劑工作的支持,也樹立了中國政府良好的國際形象。

    2006年4月,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根據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和推進依法行政等實際工作,體育總局在2003年廢止129件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基礎上,對1980年以來原國家體委及體育總局發佈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再次進行清理,廢止了41件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體育總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