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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保險行業監管制度體系不斷優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2004年以來,保監會在完善以保險法為核心的監管制度體系、落實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使保險行業監管制度體系不斷優化。

    在立法方面,保監會按照條件成熟、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堅持把行業立法與行業發展創新有機地統一起來,堅持立法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不斷提高立法過程的公開透明程度,擴大公眾與專家參與面,修訂了《保險行政規章制定程序規定》,建立了規章制定的跟蹤評估機制,及時收集各方面反映加以修訂完善,大大提高了立法效益和效率。

    在行政執法方面,制訂了《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程》統一行政審批流程,出臺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以規範行政處罰程序,建立起保險監管系統自上而下統一規範的操作標準,儘量減少自由裁量的空間,確保程序正當、合法。2004年以來,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保監會還對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108個審批項目,清理和廢止了57個規範性文件;同時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將行政許可規程、行政執法依據等向社會公佈,引入社會監督。

    在行政救濟方面,保監會積極尋求預防和化解矛盾的新途徑和辦法,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了《保險信訪工作辦法》和《行政復議辦法》,及時解決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目前,保監會正在逐步探索建立保險合同小額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引導行業建立便捷高效的糾紛解決途徑,降低投保人的維權成本。(保監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