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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根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理順行政執法體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的要求,北京、黑龍江、江蘇、浙江、四川、廣東、陜西、貴州、青海等17個省(區、市)和公安部等國務院部門相繼建立了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評查制度。這些制度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執法權限、執法程序、辦理案件的事實及證據進行合法性審查作出了規定,同時對評查的主體和方式以及評查結果的處理也作了具體規定。

    實踐證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對於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起到了積極作用。比如,北京市每年組織對所屬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案捲進行評查,評查結果在全市通報,並督促行政執法部門切實糾正了行政處罰主體、依據、程序、標準、文書、執行和檔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每年組織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近3年來北京市多數行政執法部門的案卷評查成績呈穩步上升趨勢,行政處罰規範化水平不斷提高。2005年,北京全市行政處罰案卷優秀率為77.2%,達到歷年之最;不合格率為1.9%,下降到歷年最低點。內蒙古自治區2004年在行政執法大檢查中抽查了800余件行政執法卷宗,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新疆自治區政府今年認真開展了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對400份行政處罰案捲進行了評查,通過抽查,發現問題,查找原因,進一步規範了行政處罰行為。(法制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