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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局:大力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試點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一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和國務院法制辦的統一部署,制定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實施方案》,對推行氣象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主要內容、制度建設、工作步驟、試點推行以及保障措施等做出了具體安排。

    二是確定了“試點先行,示範帶動”的工作思路,並選擇福建、甘肅、陜西省氣象局作為省級氣象局試點單位,選擇青島市氣象局作為計劃單列市氣象局試點單位,穩步推進全國範圍內的氣象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

    三是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氣象執法依據進行了全面的分類梳理,並在中國氣象局網站上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梳理後的氣象行政職權在中國氣象局職能司室和省級氣象主管機構職能處室之間進行了分解,並要求各地氣象部門在此基礎上對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的執法依據進行梳理並予以補充,將職權分解和崗位責任落實到地(市)、縣氣象部門。

    四是制定了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和獎勵制、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等基本制度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制、行政執法程序制、行政執法經費保障制等配套制度。

    上述做法有效地建立起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氣象行政執法體制,全面規範了氣象行政執法行為,防止了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保證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並促進氣象行政執法逐步走上了規範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氣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