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規範、通暢、權威、高效的新聞發佈制度,及時將重要決策向社會公佈。在開好新聞發佈會的同時,教育部還通過舉行記者見面會、發佈新聞通稿、安排記者採訪等多種形式,做好教育新聞宣傳工作。
二是加強教育新聞發佈工作網絡體系建設。建立了教育信息發佈的協調工作機制,形成了包括教育部網站、《教育部公報》、教育電視臺、《中國教育報》、《中國教師報》等多種形式的教育政務信息發佈網絡。群眾可以通過多種途徑,了解到最新的教育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行政許可決定。
三是加強對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的公開力度。重點加強了行政許可項目、教育收費、教育重大項目招投標、幹部選拔任用、高等學校辦學狀況、招生就業等事項的公開工作,高校招生的“陽光工程”、教育收費公示等相關工作在社會上産生了強烈反響。
四是建立完善舉報制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針對教育收費、高校招生等事項,教育部專門設立了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積極接受並處理當事人舉報。(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