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設定了鐵路機車和自輪運轉車輛駕駛員資格許可制度。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鐵路線路上,駕駛各類鐵路機車、動車、動車組、軌道車、大型養路機械、救援車及其他自輪運轉特種設備人員,必須經鐵道部考試合格,並取得相應類別的駕駛證(以下簡稱駕駛證)。此外,規章還規定了申請駕駛證應具備的條件和取得資質許可的程序。(鐵道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