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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通安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6日  

    (一)陸上交通事故自救

    1.行路安全

    (1)事故預防

    ·橫過馬路時走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

    ·過人行橫道時“紅燈停,綠燈行”;通過時,應先看左後看右,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迅速通過。

    ·學齡前兒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出行應有人帶領。

    注意

    ·不要跨越或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要扒車、強行攔車或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不要在街上滑旱冰、踢足球等。

    ·不要在機動車道上兜售物品、賣報紙、散發廣告傳單等。

    ·夜間行走時要特別注意:走行人多及照明充足的街道,避免陰暗的巷道;走在人行道中間,朝與汽車相反方向走。

    (2)事故應對

    ·與機動車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報警,並記下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等候交通警察前來處理;遇到撞人後駕車或騎車逃逸的情況,應及時追上肇事者或求助周圍群眾攔住肇事者。

    ·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在不能自行協商解決的情況下,應立即報警。

    (3)救護措施

    ·檢查傷者的受傷部位,止血、包紮或固定。

    ·注意保持傷者呼吸通暢;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立即進行心肺復蘇法搶救。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不要翻動傷者,立即撥打120或999求助。

    2.非機動車安全

    (1)事故預防

    ·嚴格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停車等信號燈時,不要越過停車線。

    ·通過人行橫道時,要注意避讓行人。

    ·拐彎時要伸手示意;不要搶行、猛拐、爭道。

    ·不要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打鬧。

    ·通過鐵路道口時,在火車到來前,自覺停在道口停止線或距道口最外側鐵路5米以外處。

    (2)事故應對

    ·與機動車發生事故後,非機動車駕駛人應記下肇事車的車牌號,保護現場,及時報警;如傷勢較重,要記下肇事車的車牌號並報警,求助他人標明現場位置後,及時到醫院治療。

    ·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事故後,在無法自行協商解決的情況下,應迅速報警,保護事故現場;如當事人受傷較重,求助其他人員,立即撥打122報警,並撥打120或999求助。

    注意

    ·與行人發生事故後,應及時了解傷者的傷勢,保護事故現場並報警;如傷者傷勢較重,在徵得傷者同意的情況下,迅速求助他人將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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