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駕車安全
(1)城市道路
事故預防
·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
·不要駕駛有機械事故的“帶病車”上路。
·不要酒後駕車。
·禁止非司機駕車。
·不要駕駛中打手機。
·不要疲勞駕駛。
·通過鐵路道口時,要主動避讓火車,不要強行、闖行通過道口。
事故應對
·迎面碰撞
√ 若碰撞的主要方位不在司機一側,撞車瞬間應緊握方向盤,兩腿儘量伸直,兩腳踏實,身體後傾,保持平衡。
√ 若碰撞的主要方位臨近司機座位或衝擊力較大,應迅速躲離方向盤,將兩腳抬起。
·中途爆胎
√ 不能急剎車。
√ 若後胎爆裂,反復輕踩剎車;若前胎爆裂,雙手用力控制方向盤,並緩緩鬆開油門踏板,使車利用轉動阻力自行停下。
·剎車失靈
√ 換低檔,加拉手剎,同時打開警示燈。
√ 若車速始終無法控制,試著衝向柔軟的障礙物以減慢車速。
·翻車
√ 腳鉤踏板隨車翻轉,緊握方向盤使身體固定。
(2)高速公路
·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標記現場位置,標記傷員倒臥的位置,保全現場痕跡物證,協助公安機關尋找證明人等),撥打報警電話,清楚表述案發時間、方位、後果等,並協助交通警察調查。
·有死傷人員的交通事故,應先救人,並立即撥打120或999。
·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設置警示標誌。
·車上人員應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能夠移動的機動車應移至不妨礙交通的應急車道或服務區停放。
提醒
·駕駛旅遊車輛或在山區公路行駛,要選派駕駛經驗豐富的司機。
·車輛側翻在路溝、山崖邊時,遵守秩序,讓靠近懸崖外側的人先下車,從外到裏依次離開。
·車輛翻向深溝時,所有車上人員要迅速趴在座椅上,抓住車內的固定物,讓身體夾在座椅中穩住身體,隨車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