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數起超載車輛運送學生情況的通報
教基一廳〔20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2011年12月,河北、山東、廣東、雲南等地連續發生數起超載車輛運送中小學生、幼兒事件,其中一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學生幼兒群死群傷。一是學生搭乘社會超載車輛。12月2日,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第四小學學生搭載學生家長車輛,因左後輪爆胎致車輛側翻,造成6名學生受傷,該車核載8人,實載15人,超載7人。12月24日,雲南省文山州廣南縣曙光中學學生搭載的社會車輛因駕駛員操作不當衝下山崖,造成5名學生死亡,7名學生受傷,該車核載8人,實載14人,超載6人。二是學校自備接送車輛嚴重超載。12月15日,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博海小學接送學生車輛因緊急避讓行人撞到大樹上,造成3名學生受傷,該車核載12人,實載17人,超載5人。12月29日,山東省濟南市公安交管部門查獲濟南市天橋區桑梓店鎮小蓓蕾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超載,該車核載6人,實載43人,超載37人。特此予以通報。
為切實保障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教育部近期對接送學生車輛問題三令五申,已連續下發多個通知,提出了明確要求。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心存僥倖,對於教育部提出的工作要求落實不到位,接送學生車輛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仍然存在。特別是山東省濟南市小蓓蕾幼兒園的接送學生車輛嚴重超載,實載人數達核載人數的7倍多。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以本次通報的事件為戒,切實負起責任,嚴格落實教育部提出的各項要求,密切配合公安交管部門,堅決杜絕接送學生車輛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